论文打假应严查代办机构

2020年09月18日 08:33   来源:广州日报   谭敏

  近期,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学术论文造假、违规使用科研项目资金等案件进行了调查。9月16日,其通报了已完成调查处理的9起违规案件,其中7起涉及论文买卖。在这些交易中,均出现了第三方论文代写代投机构的身影。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科研造假则是对科技创新的最大伤害。科研造假不仅造成科技创新生态失衡、财政资金受损,还败坏学术风气。因此,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于论文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打击力度,体现出了对科研造假零容忍的决心。

  近年来,我国论文买卖事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还在于需求太大,评职称、研究生毕业,都要求刊发论文。巨大的需求也使得商家趋之若鹜,论文代写代投已形成上亿元的产业。不少机构以翻译公司、科技服务公司或文化传播公司之名,行论文买卖之实。从组织论文撰写、选刊投稿、审稿改稿到最终发表,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论文买卖的产业链条上,供给方、需求方与第三方机构中,第三方机构无疑起到了主导作用,它们能精准对接供需双方,确保交易实现,这也是助推论文买卖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可是,在处理科研造假行为时,往往只针对论文买方,而且还多是因为论文被查出问题后才会得到处理。可以想见,在已被公开处理的学术论文造假事件背后,还存在着更多的你情我愿、无人察觉的论文交易。巨大的收益、微小的代价,也使得代写代发论文这门生意做得肆无忌惮、风生水起。从业者面对买方,非常坦然自信,“要是违法的话,我们能干这么久?”

  打蛇打七寸。据悉,科技部对9起违规案件中涉及的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相关线索,将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严厉打击第三方机构,对整治论文买卖来说,可谓是切中肯綮。代写代投机构不能成为法外之地!由于现在刑事上我国没有直接针对论文代写、代投犯罪的法律条文,不少专家建议,应在刑法中增设新条文,将组织买卖、代写论文罪列入其中,以提高机构的违法成本。事实上,国际上已有先例,2018年,爱尔兰立法禁止论文造假,为学生代写论文或代人参加考试等成为犯罪行为,发布与这些服务相关广告的人也构成犯罪。

  要清除科研造假这个毒瘤,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需要科研人员提升道德修养、行业自律、法律监督多方发力。严厉打击代写代投机构,应是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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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8 08:33 来源:广州日报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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