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降费”不能总是“卡脖子”

2020年07月07日 10:42   来源:东方网   杨玉龙

  宽带服务“提速降费”是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强调并努力的方向。“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如上表述。但是,记者近期调查发现,部分工业园区、商业楼宇的宽带“终端价格”实际并未下降,物业、代理商成了“提速降费”的“肠梗阻”。(7月6日 新华网)

  宽带服务“提速降费”理当成为“普惠性”福利,但从现实来看,“卡脖子”现象让人的确感到不舒服。诚如媒体报道的现象,一些工业园区或者商业楼宇往往只有一家代理商提供网络服务;有的尽管有几家运营商提供服务,但只有一家代理商,企业只能从代理商那里购买高价服务……这只能让企业很受伤,更会影响到营商环境。

  部分工业园区、商业楼宇的宽带“终端价格”实际并未下降,其中之因并不难分析,就是为了利益。诚如有律师直言,“所有的宽带线路进入企业用户都要通过楼宇的管道,物业只要不愿意让一家服务商进入楼宇,可以用若干种方法来设置障碍。”也就是说,物业、代理商成了“提速降费”的“肠梗阻”。而对此,媒体也并非第一次报道。

  宽带服务“提速降费”不能有盲区,对于媒体报道的这些现象亟待综合施治。相关职能部门须切实负起责任。通信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须各司其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发现垄断行为或者恶意提价行为,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唯有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码,“肠梗阻”才不难以根治。

  北京市住建委于2019年1月7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商务楼宇宽带接入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电信运营代理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签订任何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或约定,保障各企业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当然,其他地方也不乏类似规定。但唯有让规定强化落实,才能破除乱象。

  同时,物业、代理商也须增强守法自觉。比如,有的物业会向网络接入服务商收取入场费、弱电管井占用费、施工监管费等,如此不仅不道德,更涉嫌触犯《电信条例》相关规定,“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理应认识到此,不能以身试法。

  互联网时代,保证用户可以选择价格适宜、体验更好的网络,是最为最基础的工程。无论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而言,还是从中小企业创业来看,绝对不能允许写字楼宽带垄断现象的存在。同样须注意的是,一些建筑项目竣工时,主管部门验收时并未对宽带接入问题进行严格检查,对宽带接入中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大,这也亟待引起重视并进行有效纾解。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

“提速降费”不能总是“卡脖子”

2020-07-07 10:42 来源:东方网 杨玉龙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