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对电商平台“二选一”说不,依法维权赢得尊严

2020年07月02日 08:43   来源:红网   朱纪罗

  阿里巴巴与格兰仕“和好”了。6月29日,阿里巴巴与格兰仕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产品创新、新品研发、IoT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数字化合作。(6月29日《经济观察报》)

  这个“号外”会让很多人惊掉眼镜。之前,因为遭遇“二选一”,格兰仕与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一度关系紧张。从去年618大促前,格兰仕官微声称天猫旗舰店搜索出现异常,到短短4天连发8份声明,再到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难看出当时两者之间的关系,已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站在企业的角度,不难理解格兰仕为何“生气”了。在这个网络信息的时代,线上经济已成为企业不可忽视的盈利支柱。对于一家企业,如果因为与其他电商平台“携手合作”,就被竞争电商平台“暗中打压”,不仅意味着必须遵从“潜规则”,依附于单一电商平台,还会蒙受不小的经济损失。当然,“吃亏”的也不止是单个企业,翻看报道,很多公司都曾是“二选一”的受害者,但第一个站出来勇敢维权的企业,却是格兰仕。

  互联网领域“二选一”的违法性,并不是法律上的“真空地带”。不仅去年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禁止,《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也有指向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腾更明确指出,某些电商主体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滥用市场优势力量,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理念,需要通过裁判予以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不过,对于企业来说,要维护合法权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与那些早就崛起的电商巨头相比,即便是一些大牌企业也无法与之抗衡。不少被“二选一”伤害过的企业,虽然也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考虑到诉讼的综合成本,包括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为数不菲的维权费用、难以忍受的市场挤压等,最终选择了沉默不语。

  然而,格兰仕的成功维权,却给了同样深陷“二选一”泥沼的企业带来了曙光与启示。面对云遮雾绕的“二选一”侵权,格兰仕没有“打落牙肚里吞”,而是迅速选择了发声,争取法律的支持,勇敢选择了通过司法渠道来维权。让刚性的法律、公正的司法,评判是非曲直,给自己一个说法,自然,也让对手适可而止。

  面对格兰仕与天猫“握手言和”,有人说,这是“企业活得现实,更在乎追求自身商业利益,恩怨在商业利益面前会如过眼烟云”。可是,没有法律规定作为后盾,没有人会对最初的挑战者“一笑泯恩仇”,从这个意义上说,格兰仕与阿里巴巴的再度合作,是法律精神的胜利,也是《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中国企业勇敢依法维权的标杆性案例。

  格兰仕和阿里巴巴从走上公堂到全方位合作,实现共赢的目标,足以打消众多企业对法律的疑虑,尽管“二选一”之中有诸多潜规则存在,但只要坚守法律底线,运用法律武器,即便是面对电商巨头,品牌商和中国制造企业依然有堂堂正正赢得尊重、赢得合作的机会。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主张权利是对自己的义务,为权利而斗争是对整个社会的义务”。对于公民个体如此,对于企业也是如此。面对“二选一”乱象,企业有义务“主张权利”,“为权利而斗争”,而社会也需要给维权的企业以支持。对“二选一”大声说不,获益的不仅是广大消费者,也是众多企业,更是蓬勃向上的互联网经济。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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