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犯罪”敲响醉驾警钟

2020年05月28日 06:21   来源:广州日报   连海平

  最高检报告显示,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2万人降至6万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比从45.4%降至21.3%。其中,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

  醉驾居然超过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绝对出乎许多人的意料,更让人感到害怕。一般人想象不到,这种犯罪离我们如此之近,哪怕你没有害人之心,也没有酿成交通事故,只是多喝了几杯,开着自己的车上路,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醉驾案件连年上升,直至坐上刑事犯罪“头把交椅”,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城乡的机动车保有量迅速上升,由汽车引发的问题也逐年增多;随着2011年起“醉驾入刑”,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常态化管理之下,醉驾案件数量飙升也就在情理之中。

  主观上,一与酒风有关。一些地方酒风极盛,逢宴必饮,无酒不欢,且不将客人“放倒”就算没喝好,于是千方百计劝酒、灌酒。真正被“放倒”了,开不了车,就怕喝到半醉,还要逞强,不肯请代驾,非得亲自开车上路不可。二与侥幸心理有关。一些人并非不知道醉驾的法律后果,可就是抱着没那么凑巧被查处的心理,以身试法。

  别以为醉驾的处罚,就是被吊销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那么简单,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将变得非常严重。别说失去人身自由,仅醉驾的经济成本,就可能让人分分钟倾家荡产!造成一人死亡的,以上海市2018年的赔偿标准为例,仅死亡赔偿金就超过120万元,还不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如果是公职人员,后果更加严重。不仅醉驾肇事者,如果明知对方驾车,而极力劝酒导致事故发生,劝酒者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还不够,至少还没有化为全民行动。面对醉驾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这一尴尬局面,各方还是要付出努力,做好打歼灭战、持久战的准备。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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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06:21 来源:广州日报 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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