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商环境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2020年05月25日 09:33   来源:中国网   刘哲

  刚刚发布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在综合研判国内外疫情和经济形势后,报告对相关预期经济发展目标做了适当调整,不再设定2020年经济增速,更聚焦于以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放在了显著位置。

  中国的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球疫情尚未结束,其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还难以准确预测。在这种情况下,设定较高的经济增长目标,不符合经济的运行规律,甚至可能造成过剩投资,扭曲经济结构;设定较低的经济增长目标,既达不到激励地方政府的目的,也会影响市场预期。不设定明确的GDP增速目标是针对当前全球疫情发展和防控实际,做出的更务实、更客观的选择。

  虽然2020年没有设定经济增速目标,但是并不意味着增长不重要,也不意味着会放任经济增速下行。无论是保就业、保民生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增速,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会继续加力提效。财政政策2020年新增支出和主动减收规模在6.1万亿左右,其中财政支出的扩张力度略低于市场预期,财政减税减费规模则高于市场预期,体现了财政政策更加注重对于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的活力的引导,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投资的挤出效应,这也符合当前经济转型的需要和经济增长的结构特征。

  在疫情冲击下,除了关注宏观调控的救助和刺激政策,更值得期待的是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激发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潜力。《报告》中指出“困难挑战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2019年10月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短期冲击,而经济恢复期则是对地方政府营商环境的一次重大考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而推动经济全面复苏对各地营商环境,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政策响应能力、落地执行力、企业服务能力都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

  当前正处于疫防疫工作的巩固期、企业复工复产的推动期和稳就业的关键期,各地根据当前的经济情况与地方发展实际,纷纷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细则升级版,对于恢复和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报告》中对复产复工手续、企业开办流程、注册经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政务大厅建设、政务服务信息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等营商环境的“硬条件”还需要加力提效。同时,要在法治保障、市场监管等企业更为关切的软环境方面寻求新的突破。2020年落实《报告》的精神和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关键在四个方面:

  第一,把监管执法作为短期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促进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在营商环境改革中不仅看政策和条例的制定,更重要的是政策的实施、执法的力度和落实的成效,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推进效果。各地方政府在优化监管执法环境时,需要注重功能性、实质性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不以惩罚为目的,而是以监促改,在保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前提下,不拘泥于流程上的免责,提升监管执法的公正性、简约性和执法过程的便利性。

  第二,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建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建言机制。营商环境的优化不只靠数据,更需要靠口碑,关键看通过营商环境的优化,企业发展的痛点是不是找准了,企业经营的堵点是不是疏通了,企业投资的顾虑是不是打消了,企业发展的信心是不是增强了。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创造性的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畅通企业参与渠道,以评促改。

  第三,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方面,在继续减流程、降费用、缩时间的同时,还需要从思想上增强服务意识,在行政许可、工程审批、第三方中介服务事项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

  第四,重视外贸领域的营商环境便利化。当前海外需求的萎缩对于中国的出口企业订单造成严重冲击,在外贸环节,应从时间和手续两个方面进行投资审批改革,推动贸易便利化,提升企业投资、产品的运输和通关效率,改善复工生产企业的经营周转效率。同时,搭建服务平台,帮助外贸企业进行销售渠道和市场的再整合。

  在疫后经济全面恢复和营商环境的落实期,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将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常态化的推进机制和工作时间表,以企业诉求为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缩小营商环境优化与市场主体预期之间的差距,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全面恢复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刘哲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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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5 09:33 来源:中国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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