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别再拖

2020年05月21日 06:33   来源:广州日报   练洪洋

  据教育部19日新闻发布会消息,教育部要求今年底以前必须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这项目标任务,作为一项硬任务,要求各地开展自查,年底前将组织实地的检查督查。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在新闻发布会上数次提到“长牙齿”这个词,可以说是本次督导活动的亮点。教育督导“长牙齿”不是“动嘴皮”,是会“咬人”的,其利器就是“加大问责力度”,如不在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这项硬任务,相关部门就有可能被问责。要知道,现在的教育督导有诸多实权部门参与,堪称“兵强马壮”,可不是拿“鸡毛掸子”来问责,这是本轮教育督导活动最强有力的保障。

  其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这句话已喊了好多年。从法律保障来说,早在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教师法》就有明确规定;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也有同样条款。26年过去了,执行情况不一、保障水平参差,大多数地方已实现,仍有一些地方未达标。没达标的地区,义务教育教师有意见那是必然的,堂堂的法律都被无视,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教师待遇?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尴尬局面都必须尽快扭转。

  那些已经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已不低于公务员的地区,教师同样有话要说。因为工资和收入是两回事,所以,对于未达标地区,要下大力气“补课”,无论是自身挖潜还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一定要在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这一目标,再不能“打白条”了。对于已经实现的地区,要把它当作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的待遇,不断缩小与目标群体的收入差距,赶上甚至于赶超,都是应该的。

  教育是最好的投资,一个家庭是这样,一个国家亦如此。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教师过上体面生活,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就是给人才投资、给未来投资,要舍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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