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同的“消费券”应做好分类监管

2020年04月03日 09:02   来源:羊城晚报   罗志华

  近日,全国多地集中发布消费券相关政策,为消费群体送上几百万到上亿元不等的“红包”,引发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消费券”究竟能给老百姓带来多少实惠?消费者应该如何用好消费券?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有专家表示,“要缩小消费券发放的漏损面,制定企业商家参与协议,规避消费券方式可能引发的变相加价、恶性竞争、企业垄断、资源浪费、社会成本增加等弊端。”(4月2日《经济参考报》)

  疫情影响消费,发放消费券,不失为刺激消费的一个好办法。正因如此,当前在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不同形式的消费券,如何看待、获得、使用消费券,也成为民众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但由于当前市面上已出现的消费券种类较多,其性质与用途各不相同,笼统地看待消费券,就会混淆不同的消费券,不仅会让消费者感到无所适从,而且也给不良商家浑水摸鱼的机会。

  比如,政府发放的消费券,明显带有福利的成分,称得上是应对疫情的一种经济手段。但也要看到,发放消费券并非政府的专利,行业协会和商家也可以发放消费券,事实上当前他们也是这样做的,如此一来,消费券的组成就会变得复杂。行业协会等组织发放的消费券,主要目的是为了提振本行业的消费,而商家自己发放的消费券,更多属于市场行为,是一种促销手段,带有浓厚的市场竞争意味在内。

  对消费券进行分类管理,首先要确保政府发放的消费券能够尽量惠及弱势群体,能够公平地发放,制定好发券规则,畅通民众申领的渠道,方能确保这类消费券用到正确的人身上。同时也要防范,在该类消费券的使用过程中,商家通过涨价等方式与消费者争利,让这类消费券的一部分福利流失到商家手中。

  对于商家等主体发放的消费券,则应该根据市场的原则来强化监管,是否存在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现象,用消费券购买的商品与服务,其质量和售后保障是否有保障,这些应该成为监管的重点。商家没有责任过多地向消费者让利,但不能虚假让利,不能虚晃一枪,甚至内设陷阱,既然商家发放消费券,就得名符其实,真诚对待消费者。

  此外,消费者对于不同的消费券也应区别对待,假如将政府消费券错当成商家消费券,消费者申领的积极性就可能受到影响。同样道理,假如消费者将商家发放的消费券错当成政府的消费券,希望商家消费券也带有明显的福利性,也会因要求过高而陷入失望当中。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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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同的“消费券”应做好分类监管

2020-04-03 09:02 来源:羊城晚报 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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