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019年12月02日 14:36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董立人 胡在斌

  ——以河南省为例

  董立人 胡在斌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涌现了一批城镇化水平高、经济实力强、发展速度较快的经济发达镇。新时代,有效提高经济发达镇发展质量,需要进一步拓展经济发达镇的发展空间,深入探索经济发达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赋权工作,推进分类改革、优化行政层级设置、依法扩权强镇、科学合理用编用人制度、改革财政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期冀为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关键词]经济发达镇;扩权强镇;行政管理体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随着人口不断集中、交通设施不断完善、信息网络逐步普及,在东南沿海和京津冀地区,涌现出了一批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经济发达镇。2010年,针对经济发达镇对改革现行管理体制的诉求,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决定从全国抽取13个省的25个经济发达镇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当年,河南安阳县水冶镇和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作为改革试点被纳入改革体系。河南经过5年试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后,自2015年起在全省选取100个经济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系统性、复杂性、科学性、前瞻性并存的社会行为。改革旨在化解经济发达镇发展面临的难题,释放经济发达镇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构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新时代,进一步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质量的必然选择。

  一、河南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践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2015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基于中原经济发展的工作实际,推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首批选取了100个经济实力强、区位优势突出、发展特色明显、辐射作用显著的乡镇,作为改革试点单位,探索破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困境,提升镇域经济发展能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径。河南省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创新体制、扩权强镇等改革举措,给予试点镇更大的自主权和更为灵活的财政税收政策,推动其在城镇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最大限度释放试点镇的发展潜力,提升其辐射影响力,并最终打造成县域、乃至所在区域经济社会新的增长点。

  1.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为拓展试点镇的发展空间,将原属于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赋予试点镇。扩权的基本路径和范畴,则是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重点扩大试点镇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权,不断扩大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政府行使的权限,可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赋予试点镇;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行使的权限,则通过简化程序、减少环节、限时办结等方式,为试点镇的发展提供环境支持。

  2.创新行政管理模式

  明确县镇职责关系。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下放权限目录,改进和加强对试点镇的领导,创新完善对试点镇的管理方式和考核办法。试点镇政府要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科学界定派驻机构和发达镇之间的行政关系,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试点镇在核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根据需要可因地制宜设置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机构。

  创新人员配置方式。对工业水平较高、已建成产业集聚区的试点镇,要依据其发展需求,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实行镇区合一管理模式,统筹行政事业机构编制资源。支持试点镇政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人才引进政策,实行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用人制度,健全完善用人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治镇理政水平。

  3.完善财政制度基础

  完善试点镇财政职能,设立国库。赋予试点镇分配管理和监督财政收支、编制预算和决算、办理财政资金收付、监督国有资产等权限。加强预算管理,试点镇财政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完善县镇财政体制,县(市、区)要合理确定与试点镇之间的收入划分,合理界定县(市、区)与试点镇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县(市、区)在分配上级转移支付时,应当考虑试点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要。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财政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作用,整合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试点镇建设的支持。

  4.推进配套政策改革

  加大建设用地和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试点镇开展镇区内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试点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在试点镇设立分支机构或布点经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当地建设,给予发达镇以金融支持。提升试点镇承载能力,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推行多规合一。支持试点镇规划建设规模适当的专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采取委托的方式,赋予试点镇行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和相应的监督检查责任;授权试点镇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权,适时对人口和经济规模较大、城镇化水平较高、条件具备的试点镇进行区划调整,扩大镇区规模,拓展发展空间。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初步成效

  1.政府职能逐步优化

  在“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南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在破解制约经济发达镇发展体制机制瓶颈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镇所在县(市)紧扣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改革重点,努力探索基层政府新型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安阳市有关试点镇整合相关资源,组建镇便民服务中心平台,把县里所有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一律进入便民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信阳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在设有产业集聚区的明港镇和上石桥镇实行镇区管理机构套合设置,促进了产业集聚区与经济发达镇融合发展。洛阳市彭婆镇投入4.5万元新建村级便民服务站3个,使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政策支持体系日趋完善

  试点镇积极利用改革试点给予的城建规划、用地指标、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吸引大批量优势企业成功进驻,镇域经济呈现加速效应。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现已建成产业项目69个,总投资接近六十亿,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3个。2018年,全镇工业生产总值达到六十亿元,连续多年GDP增长率都保持在18%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增幅、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增幅居全县前列,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力大幅提高,目前已发展为承载周边20万群众经济、商贸、文化交流的区域性中心镇。

  3.城镇承载能力不断提升

  在打造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注重与现代化城市的发展接轨,结合振兴乡村战略,把农业、农村的发展与经济发达镇建设结合起来。各试点镇对镇区的重点城段、重要部位制定相关制度,科学布局镇域内工业、农业、商贸、居住、交通和生态等功能区,推进了城镇建设良性扩张。如洛阳市车村镇在原有基础上启动了“四纵四横”8条道路的升级改造及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和东西河道治理工程。麻屯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小浪底专用线提升改造两大工程总投资近三千万元,目前正按计划有序施工建造。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对镇域内主要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有效解决中心镇区拥堵问题,并建成了较为完善的供水、道路、绿化、路灯、电力、广电、通信等城镇基础设施。同时,积极开展试点镇人居环境整治,使镇容村貌得到彻底改变。

  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创新行政体制的力度不够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因受传统行政管理惯性思维及部门利益差异等因素的影响。目前,绝大部分经济发达镇在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产业结构、人口数量等方面已远远超越了传统意义的乡镇范畴,而现行的经济发达镇机构编制数量和职能划定仍是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时设置的,已不能适应经济发达镇的发展需求。

  1.机构设置不合理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经济发达镇中心工作已向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升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倾斜,试点镇经济规模迅速扩大,传统体制下的镇政府职能已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试点镇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须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审批、财税分配、行政执法等难题无所适从。如豫西某镇对用地指标呼声较高,但目前在土地指标使用上,仍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对试点镇没有特殊政策和明确具体份额,导致部分试点镇引进的重大项目,因土地规划使用保障难而无法落户;此外,在发达镇的城镇建设规划方面,目前,相关的审批权还集中在县一级政府,试点镇只有通过上报县级以上政府审批,才能开展相关的城镇规划建设工作。因县级以上政府和发达镇政府对乡镇规划工作的目标和社会效益认知存在一定差异,通过审批的建设规划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一致,直接导致了规划不科学、不完善,空间布局混乱,缺乏相应的前瞻性,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等问题。

  2.机构编制管理尚须及时跟进

  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试点镇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仍然沿用原有规模,显然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也背离了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初衷。有的试点镇存在编制不足问题,人员较少,管理力量不足,工作压力较大;人才难留、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突出。未来实践中,机构编制管理应紧跟扩权强镇步伐,及时有效地为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资源支持。

  3.人员紧缺人才难留

  随着经济发达镇试点工作的逐步推进,发达镇的经济总量、工业规模、人口总量等迅速扩张,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财政资金等政策体系的需要也与日俱增。但在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下,相关部门设置滞后、权力下放和承接不同步、现有公共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足等问题便日益突显出来。特别是综合执法机构和便民服务中心,承担着大量的业务工作,承接的权限领域宽、范围广、专业性强、种类多,部分执法业务须以相关的专业技术为基础,现有执法人员有些因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已不能胜任当前的执法工作。目前各试点镇执法人员数量、专业素养及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1]另外,试点镇招录公务员工作存在着“空编招不来人,招来人留不住”的问题,一些镇政府部门编制未满,但因地域偏僻、条件艰苦等原因,公务员招考报名人数较少,部分镇政府每年只能考进1~2名公务员,或被县直部门借调,或因家在外地、工作待遇不好等问题辞职或调走,个别镇40岁以上的人员占比高达60%,“人难留”成为突出问题。虽然有些镇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来缓解人力不足问题,但此做法一方面增加了财政支出,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人员在积极性、责任心方面不如正式在编人员,影响了工作和服务质量。

  4.执法体制与执法诉求不匹配

  试点镇在执法体制上存在严重的“错位”,对辖区内的问题“看得见却管不着”。镇政府名义上是一级政府,但其经济规模再大,也不具备相应的执法权,不能满足执法管理需求。如豫西某镇,面对环保整治攻坚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卫星监测违法建筑拆除、小散乱污企业环保关停治理、秸秆禁烧、煤改气工程、街边小餐馆整顿等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只能动用公安、工商、土地、食品安全等相应的县直延伸单位予以配合检查,但因县直延伸单位的双重领导,主要业务受县直部门领导,在检查执法中镇里无法长时间连续组织人员联合执法,个别关停拆除企业软抵硬抗,不得已动用机关单位老人员“靠脸面”“说好话”来临时应对各类检查,工作局面非常被动。

  (二)赋权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

  经济发达镇常住人口多、辖区面积大、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开放程度较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经济发达镇所承载的社会职能和发展目标远高于普通乡镇,这势必对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在现行模式下,因受传统体制惯性思维及权力重构等因素的影响,“责任大、权力小、效率低”现象普遍存在,现有经济社会管理权与执法权,与其发展目标和所承载的社会职能不相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发达镇的创新发展。此外,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也制约了经济发达镇的改革进程,有些事项经济发达镇缺乏自主权,须经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程度繁琐、周期长、审批工作效率低下。虽然有些县制订了权力下放目录,但在权力下放和实际承接过程中,受到法律权限、思想认识、利益冲突、专业人才缺乏、经费不足等条件限制,目前还存在着“该放不放”“不该放硬放”“下放权力含金量低”、下放权力接不住”等问题。

  1.职权下放不彻底

  一是执法权下放无法律保障。经济发达镇承担着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等职能,但目前绝大部分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权限最低在县级政府部门,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政府,没有行政管理手段和执法权力。有些职权,县级部门愿意放,乡镇政府也愿意承接,但由于法律法规限制,镇政府不具备审批资格或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导致职权无法下放。

  二是影响县直部门利益,不愿放权。部分审批权下放,影响了县级职能部门利益,因此有些县级政府部门对下放权力存在抵触情绪,或“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放弊不放利”,或对下放权限持消极观望态度,甚至人为设置障碍,放权不主动、不坚决。一些试点镇想要的、有利于镇域发展的权限,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限,县级部门仍不愿下放。同时,权力下放缺乏系统性和关联性,一个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多个审批环节时,重要的办理环节仍留在县级部门,只下放部分环节,下放权力不彻底直接影响办事效率。

  三是“被动应付”式放权。部分县级领导和试点镇主要领导,因受制于现行体制机制,缺乏改革的勇气和信心,不愿为人先,不敢为人先,在“等靠要”中错失了改革良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没有认识到该项改革的重要性。乡镇主要领导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经济发达镇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形不成共识,凝聚不了改革合力,直接延缓、甚至阻滞了经济发达镇的改革进程。有的县片面追求权力下放数量,不注重质量,下放权力含金量不高、针对性不强,服务性、规范性的事项较多,涉及经济发展的较少;有的县甚至照搬照抄其它县做法,脱离本地实际,区域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均受到抵制。

  2.承接职权不到位

  一是缺乏专业人员。某些职权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及判断和裁量能力要求较高,如城镇规划、综合执法等。但由于行政事业编制总额所限,镇级政府工作人员紧缺,一些权力下放后,出现有权无人行使、有权不会行使、有权随意行使等现象。同时,职权集中下放,镇政府在短时间之内需要承担起大量的管理职责,由于人员经验不足等原因,不能正常承接行使权力,下放的权力很可能在县镇两级政府之间出现阶段性真空,容易引起其他矛盾和行政诉讼,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二是缺乏资金。镇级政府在缺乏财力的情况下,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镇政府正常运转已是难题,承担扩权后的大量公共服务更显得有心无力。

  3.权限下放和承接不同步

  目前,权力下放的原则、范围、方式、内容及承接主体,及下放权限的程序和步骤等都有待进一步优化,乡镇政府行使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尚不具备。在这两个因素的制约下,权限下放和承接不同步,很难做到无缝衔接,在某些乡镇或特定部门,也曾出现权力放不下、接不住、用不好等问题。

  (三)县镇财政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理顺

  经济发达镇虽然经济实力较强,但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的要求也较高,其实际财力很难满足政府运行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发达镇政府的财政基础不够坚实,工作积极性也受到抑制,且财权向上层集中与事权向下逐级下移,带来的后果是经济发达镇陷入“财源充足而财力不足”的困境,制约了试点镇在民生保障、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

  1.镇级政府无独立财权

  按照省级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要创新经济发达镇预算管理模式,在试点镇设立一级财政,单设金库,赋予试点镇分配管理和监督财政收支、编制预算和决算、办理财政资金支付、监督国有资产等权限。但实际工作中,县级政府对镇级政府实行的仍是“统收统支、镇财县管”的财政制度,镇级政府未单设金库,没有独立的财权,其税收大部分被上级政府拿走,特别是“营改增”之后,地方税收明显减少,镇政府财力更受影响。

  2.县级财政对镇级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全国范围内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地处中部地区的河南省,为打破传统农业省情的制约,大多立足自身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承接产业转移,以实现自身产业的优化升级。然而,镇政府招商引资,产生经济效益后通常被纳入上一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系统。如豫北某镇,依靠当地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经济,年收入约4300万元,本应按分税安排拿到一定比例的分成,但因县财政资金困难,目前县财政累计欠镇政府返还资金约4000万元,导致镇政府在实际工作缺乏资金时不得不反过来向县财政“借钱”,手续繁琐、效率较低,严重影响了该镇的项目开展。

  三、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路径分析

  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涉及诸多领域的利益调整和再分配。针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应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因地制宜、夯实基层基础,借鉴相关成功经验,探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发展。

  (一)加强党的领导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整个管理体制的系统性重构。在权力重组、财力重分和府际关系重构过程中,势必触及县域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根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领导,以适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的发展需求,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2]

  1. 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要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扩权强镇为重点,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支撑,优化基层政府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政府的经济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经济发达镇在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方面取得更大的发展。

  2.巩固党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乡镇党委是乡镇各类组织机构和经济社会事业的领导力量,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经济发达镇党委既是改革的主体,又是改革的客体,对所在乡镇改革建设负全面责任。充分发挥涉改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并取得预期成效。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经济发达镇,强化“两个责任”,增强乡镇党委在经济发达镇改革中的思想引领力、政治领导力、社会号召力和群众组织力。

  (二)完善配套政策

  1.推进经济发达镇分类改革

  因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河南省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非常明显,各地市发展差异较大。虽然同为经济发达镇,因其区位条件、经济水平、资源禀赋等条件的差异,难以在全省范围内界定一个统一标准。如新郑市龙湖镇和项城市秣陵镇,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存在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差异。为提升行政体制改革的绩效水平,首先应按一定的标准,对经济发达镇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分类,优化扩权内容和行政层级设置,以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要借鉴广东省经济发达镇分类改革办法,地方政府可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省级政府依据乡镇发展水平,综合考量区位优势、GDP水平、常住人口数量、城区人口比例、财政收入、产业基础等参数,构建相应分类指标体系,将全省102个经济发达镇,分为农村中心镇、中型发达镇、超级发达镇三类。然后再根据不同类型发达镇对行政管理体制的内在诉求,配置相应行政机构,核定合理的人员编制,赋予相应的行政权力。

  2.优化经济发达镇行政层级设置

  在对经济发达镇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依据其区位特征,根据发达镇与中心城市的空间距离,建立省政府为主导、县政府为主体、乡镇政府协同配合的行政组织体系。对像新郑市龙湖镇这样的超级发达镇,可以由省级政府指导,参照郑州市主城区的发展情况,综合考虑新郑市的城镇规划、产业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在经过一定周期的培育后,直接对乡镇建制进行升级,参照县级政府模式设立相应的行政层级;对于中型发达镇,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育发展后,结合其与周边乡镇的产业特征和区位关联度,整合周边乡镇,以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向超级发达镇的发展标准迈进;对于农村中心镇,应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权强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展其经济社会发展空间。

  3.完善科学合理用编用人制度

  相对普通农村乡镇发展周期,经济发达镇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建设正大步迈进,社会管理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都高于以前任何时期,各行业、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也空前增加。要加强创新力度,在机构编制限额内,探索推进行政、事业人员统筹使用的具体措施,赋予试点镇灵活用人自主权。[4]不断提升行政效率,能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凡能通过政府购买加以解决的公共服务都要有序交给市场。同时,要规范竞争机制,严格招投标程序,不断提升政府效率,节约公共资源。

  (三)推进扩权强镇

  1.依法保障扩权改革

  推动经济发达镇扩权强镇、加快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进程,首先须保证依法依规推动改革沿着标准化、程序化和法制化路径发展。[5]一是扩权强镇、立法先行。扩权强镇应遵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立法程序。列出具体的权力清单,明晰各级政府的权力和责任范畴。二是下放权限,合理合法。考虑到县级政府既不能将本应下放的相关权力滞留在县级行政部门,也不能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政府行使的权力违规下放到乡镇,在下放权限的过程中,确有必要的要按规定提请权力机关,对阻碍权力下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县级政府部门和经济发达镇在改革过程中,既能够做到不违反法律法规,又能够做到不缺位、不越位。[6]

  2.改革财政管理模式

  经济发达镇城市规模扩展快、聚集人口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对乡镇财政的要求很高,传统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政需求之间的缺口较大,很难满足发达镇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未来的改革实践中,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支出责任与事权的适应性分析,开列相应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要理顺财政关系,赋予经济发达镇相应事权的同时,必须将与其相对应的财权一并下放。创新财税体制改革,细化经济发达镇财政分成办法,给予经济发达镇以合理财政支持。同时,鼓励引导经济发达镇自筹资金,协助相关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为经济发达镇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

  3.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

  新时代,提高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水平和质量,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VR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整合有效资源,融合各个平台载体,分享有关信息,建立健全“雪亮工程”,为推进乡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细化、法制化、网络化、信息化、智慧化等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源,以最大限度更加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安全感。

  [参考文献]

  [1]张利珍.泗门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初探[J].现代企业教育,2013(18).

  [2]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Z].2018—06—11.

  [3]谢来位.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现实困境与破解路径[J].理论月刊,2018(3).

  [4]王昌锋.枣庄市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J].机构与行政,2017(6).

  [5]张金亮.新形势下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机构与行政,2017(4).

  [6]陈朋.强镇扩权的实践困境与突围策略[J].群众,2016(9).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019-12-02 14:36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