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徒打砸一通就想溜?想得美!

2019年08月26日 07:39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在香港8月24日观塘区的游行示威中,部分暴徒行至常悦道,对智慧灯柱采取用自带电锯锯断底座、继而用绳索拉倒、剪断内部电线、用火枪烧毁内部设备等方式大肆破坏,导致现场共有20支智慧灯柱被毁,损失估计约280万港元。

  携带电锯、绳索、火枪等各种破坏工具,早就把攻击目标锁定为智能灯柱,对价值不菲的公共设施大肆破坏,无疑是蓄谋已久的激进暴力行为。在光天化日之下用极端暴力手段破坏公物,其行为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一般的违法。

  根据香港法例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六十条“摧毁或损坏财产”,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暴徒故意毁坏价值昂贵的智能灯杆,已经滑入了犯罪的深渊。

  怀疑智慧灯杆侵犯隐私,就能将它毁于一旦吗?面对“侵犯隐私”的疑虑,特区政府已经多番作出澄清,阐明智慧灯柱不涉及人脸识别功能,也没有侵犯个人隐私,现在只用于收集交通、气象等城市资料,推动智能城市发展。但一些示威者却闭目塞听,把政府的耐心解释当作“耳旁风”,肆无忌惮地借破坏公物逞一时之快、发泄体内分泌过剩的多巴胺。

  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得风起云涌之际,为了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许多城市都会投入使用先进的智慧型产品。不少智慧型产品具有收集个人信息的功能,但只要依法把好信息“使用关”,其安全性就是可控的。把所有智慧型产品都当作侵犯个人隐私的洪水猛兽,这是愚蠢无知。一些暴徒声称“智慧灯柱会侵犯个人隐私”,无非是拿“个人隐私”作幌子,为自己的极端暴力行为盖上“遮羞布”、寻找减轻罪责的托辞,这也反映出蒙面暴徒们做贼心虚、既猖狂又狡诈的“真面目”。

  6月份以来,两个多月的香港乱局中,一些暴徒围攻警署、打砸纵火,俨然成了街头地痞无赖。以8月21日晚在西铁元朗站举行的非法集会为例,示威者严重破坏元朗地铁站的出入闸机、灭火器、垃圾桶、消防水管等公共设施。类似破坏公物的行为,一段时间以来在香港频频上演。

  肆意破坏公物,搅乱了香港人的正常生活,吞噬着香港人的幸福感。香港的身体在流血,而一些逍遥法外的极端暴力分子在狞笑!

  正如在香港工作、生活30多年的英国人彼得7月2日站在受损严重的香港立法会大楼门口接受美联社采访时所说,如果在英国、美国等“西方民主国家”,示威者这样做,他们面对的将是真正的子弹,而非橡胶子弹。对付暴徒的极端行为,香港警方等有关方面强力介入才是最佳的遏制办法。

  善恶到头终有报,纲纪法度振乾坤。8月24日深夜,特区政府发言人深夜发文表明态度——特区政府对示威者的破坏及暴力行为予以强烈谴责,警方将严正追究所有违法行为。此语一出,暴徒们的心里估计又“凉凉”了!肆意破坏公物、把“东方之珠”捣得乱目疮痍的极端示威者,在被调查清楚之后一定会受到法律追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无论你们说得多么冠冕堂皇,一旦作奸犯科,就难逃恢恢法网。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被曝逃离香港的祸港头目或极端示威者中,有一些就是曾在香港带头打砸、毁坏公物的分子。看来这些人,很清楚自己干过什么。不能让破坏“东方之珠”的暴徒藏到异国他乡!警方抓紧拘捕,司法机构严正审判,才能让这些暴徒得到应有惩罚。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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