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岳雄:科学配置力量协调优化市场监管

2019年08月19日 07:36   来源:南方日报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广东创新发展体制机制、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新机遇。但是与国内先进同行相比较,我省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方面依然存在一些差距,全系统协同性、融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解决市场准入(退出)规则不一的问题

  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对市场主体资格的确立、审核和确认的法律制度,包括市场主体资格的实体条件和取得主体资格的程序条件。纵观目前国内的市场准入制度,各地在政策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于市场主体的经营住所要求不统一。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虽然规定可以“一址多照”,但有的地市注册登记相对宽松,有的却限制得很死。二是注册登记手续要求及完成时限不同。近年来,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上下功夫,已经取得很大进步,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已经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而且一些地方(如珠海横琴)已实现“即时办”“当场办”,便民利企。三是“僵尸户”多,企业注销难。由于种种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报被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的企业“僵尸户”存量不少。由于各地市场准入(退出)规则不统一,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仅“一址多照”一项就存在宽严不一,无形之中给改善地方营商环境筑了一道道“坎”。

  笔者建议,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首先要与国内、国际的市场监管规则相衔接,以商事制度改革、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实现企业登记、涉税事项、公章刻制、就业参保和公积金在线申报一窗通办,争取企业最快两天可营业,并实现粤港澳企业登记信息资源共享。其次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大力推进智慧监管。

  科学配置市场监管力量

  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由上至下全面展开,理顺生产、流通、消费的市场监管链条,形成了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国家审时度势组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市场监督管理新机制,已经初步克服了过去“九龙治水”的弊端。当前,广东省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工作已经完成。但是,全省21个地级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改革方案五花八门,普遍存在内设机构名称混乱和编制不足等问题,这将不利于广东大市场的有序、有力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广东市场秩序的“守护神”,必须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并根据现实需要适时适当增加编制,科学配置人员和内设机构,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注重体制调整与商事制度改革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按照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部门层级管理关系,强化市场监管能力。既坚持效能原则,下放市场监管事权,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分级管理,推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又强化依法管理,避免因为盲目下放产生新的市场割据,影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笔者建议:一是理顺市场监管体制,各市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名称必须统一,对标省局,以利于市场建设和更好地服务全省商事制度改革。二是市、区(县)一级市场监管机构应充分保持市局垂直管理的体制,有效维护城市范围内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三是街、镇基层市场监管所应参照原《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继续作为区(县)级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设置,构建新的条块结合、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体制,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化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作者谢岳雄系广东南方软实力研究院副院长、省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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