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证券市场的 “吃螃蟹”者

2019年07月15日 07:14   来源:南方日报   禹国刚

  1990年12月1日上午9时,位于深圳市红岭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里,身着“红马甲”的出市代表和身着“蓝马甲”的工作人员有序地坐在各自的座位上,紧张地等待交易所宣布开市。没有领导助阵,没有鞭炮锣鼓欢响,更没有人潮涌动,在一片平静中,新中国第一家按照国际惯例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式试营业。

  1988年5月,时任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李灏率先提出,深圳经济特区应该利用政策优势创建资本市场。1988年6月至9月,深圳举办了第一批资本市场培训班,11月,深圳市资本市场领导小组成立。1989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资本市场领导小组提出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请示。1990年5月,深交所筹备工作结束,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从上到下都在争论股份制、证券市场到底“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深交所未获审批。

  1990年11月22日,李灏带着当时的市长郑良玉、副市长张鸿义等来到深交所筹备组现场办公。李灏刚走进会议室,还没等坐到沙发上就斩钉截铁地说:“今天我们是来拍板的。”但是与会人员的意见仍有分歧,一部分人主张坚决开业,另一部分人坚持没获批准不能开业。会上筹备组按要求把打手势买卖、上板竞价、电脑操作股票交易等演示了一遍,特别是电脑操作时屏幕上数字的变化让大家大开眼界,市领导看了都很高兴。李灏说:“一切都准备好了,为啥不开呀?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开始集中交易。”就这样,在未领到“准生证”的情况下,深交所于1990年12月1日正式试营业。

  深圳的“股票热”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先后对深圳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证券市场进行了三次调查,1991年4月16日,深交所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成立。

  深交所正式开业后,不断完善规则,扩大规模,调整结构,实现了从试验性探索到规范发展、从区域市场到全国市场的历史性转变,现已发展成为全国两大证券集中交易的交易所之一,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为实体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中小企业成长、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强大的推动和引领作用,意义非凡。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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