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的门槛要高些,再高些

2019年07月11日 07:46   来源:环球时报   熊丙奇

  今年7月以来,经依法侦查,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毒案件,截至目前共抓获16名外籍涉毒人员,其中7人为来自英孚教育徐州中心的外教。这再次引发了外界对教育机构聘用、使用与管理外教的质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聘请外教,与此同时,没有相应从业背景,没有来华工作许可证(或者相关证件早已过期),甚至有犯罪前科的“假外教”不时被曝光。有人调侃,在外国找不到工作、劣迹斑斑的外国人,只要有洋面孔,能说外语,就能在我国摇身一变成为拿着高薪的外教。针对这一乱象,舆论均强调要加强有关规范和制度建设,但其实,我国已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制度,并为提高管理效率,通过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要求不得虚报、谎报,发生工作变动后应及时通过系统变更。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外国人来华许可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但为何仍有些劣迹斑斑的外国人能混入外教行列呢?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部分人心中的“外教崇拜”,认为外教就代表了高水平、原汁原味的外语教学。因此,一些机构聘用没有合法资质的“假外教”滥竽充数,这样就不可能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

  二是监管机构监管不严,没有按监管要求,及时跟踪外国人的去向、工作变更情况。本来,我国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开通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就是为了加强统一管理,避免外国人离开一个单位后,不变更信息,以至于长期滞留,加大管理的难度。但是,要让管理服务系统发挥作用,不能只等待机构和个人来变更信息,而是要由监管部门实时掌握外国人的情况,建立定期与聘用单位的联系制度,追究单位变更、辞职离开单位却不及时变更并报告监管部门的单位的责任。

  随着我国推进改革开放与教育国际化,外国人来华担任教师会逐渐增多。对于外教,不论是机构还是学生(家长)都要更重视其资质、能力,而不是只看一个面孔。纵容没有合法资质、滥竽充数的“外教”为非作歹,会把孩子置于危险之中。而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外国人来华就业,要合法、合规,中国的就业岗位绝不能给劣迹斑斑的外国人一席之地。(作者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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