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乡村治理善治之路

2019年06月25日 06:48   来源:广州日报   谭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总结各地近年来乡村治理创新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围绕建设善治乡村,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总体要求,强调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1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乡村治,天下安。如果说,城市是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极,农村则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乡村治理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乡村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为实现乡村善治指明了方向。

  走好乡村治理善治之路,要加强党的领导。“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给钱给物,还要建个好支部”。乡村善治,需要好的带头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抓农村党组织建设都不可放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必须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让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全面参与乡村振兴。

  走好乡村治理善治之路,要创新形式因地制宜。中国地域辽阔,乡村情况千差万别,乡村治理要破解的难题也各不相同。有的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严重,“三留守”问题突出;有的村基础较好,但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存在问题;有的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地方黑恶势力活动时有发生……要根据不同村存在的问题,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治理的有效实现形式。

  走好乡村治理善治之路,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对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考验。既不能“一管就死”,也不能“一放就乱”。一方面要加强管理,让乡村治理更有效;另一方面又要放权给村民,提高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要把自治、法治、德治很好地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多方参与治理的平台和渠道,鼓励引导村民们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蓝图已经绘就,接下来需要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走好乡村善治之路,不断激活乡村主体的创新力量,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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