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之力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2019年05月31日 07: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办法》作为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将产生重大作用。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江德斌(浙江台州 职员):任人唯贤、唯才是举,乃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办法》明确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具体要求,从而将选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章可循,公开透明,以堵住暗箱操作的漏洞和猫腻。

  现实中,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屡见不鲜,买官卖官现象屡禁不绝,部分干部“带病提拔”,造成干部队伍鱼龙混杂,埋下了贪腐的隐患,不利于政治清明。因此,《办法》明确了4类责任主体,划出了履责红线,细化具体追责情形,采取倒查方法,使责任追究更具操作性,让违规选任行为无处藏身。

  雁君(四川成都 媒体人):人是一切问题的核心。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是一切善治的基础。但从过去几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不少落马官员都深陷选人用人的腐败之中。《办法》重申,要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与此同时,《办法》还强调要促进干部担当作为,重点监督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格管理、严肃问责。过去几年,随着高压反腐和从严治吏的推进,干部乱作为有所收敛,但如何避免不作为、不担当,鼓励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需要有新举措。《办法》为此敲响警钟很及时,且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涂启智(广东深圳 职员):《办法》最大的亮点,也是最值得期待的内容,应是“责任追究办法”。《办法》规定出现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各级党组织、相关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并且明确哪种违规情形分别追究何种责任,非常实用,操作性强。《办法》的出台,无疑为干部选拔任用戴上了新的紧箍咒,有望根治在干部选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又无从追究的积弊,促进干部选用工作实现公平公正目标。

  《办法》虽好,关键仍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又在于走群众路线,多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整理:清如许)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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