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智慧法院 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19年05月29日 14:18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许建峰 黄国栋 柳叶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初步形成,推动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和全方位智能服务,努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 法院信息化;智慧法院;智能化;全面建设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建设‘智慧法院’,提高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信息化水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平正义”。[1]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专门提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电子诉讼,建设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并将其作为重点任务予以列出。[2]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现状

  (一)坚持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公开常态化、服务便捷化

  1.以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为主体,阳光司法广度不断拓展,内涵不断丰富。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公平正义更加看得见。全国31个高级法院和兵团法院均已建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链接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2016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最为直观、生动地向全社会传播中国法庭的司法形象。截至2019年3月底累计直播庭审285万余件,访问量超过155亿次。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四年多来,公开裁判文书超过6500万篇,网站访问量突破238亿次,访客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彰显了中国法院和法官群体的司法自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实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终本案件信息、网络司法拍卖信息等内容统一、及时、自动公开,不仅是破解执行难的有力依托,也成为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线运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推动企业破产信息公开,为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市场投资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在线司法服务。建成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减刑假释案件从立案到文书的全流程信息,让减刑假释司法活动全程“见光”。

  2.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努力为诉讼当事人按需提供服务。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95%的法院都建设了诉讼服务大厅,83%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积极探索跨域诉讼服务模式,当事人可以就近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作为协作法院,提交诉讼服务申请,办理立案、庭审、执行等多项诉讼事务,协作法院通过全国法院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联合管辖法院共同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极大减轻当事人异地立案的负担,也方便了法官的后续办案应用。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全国14个省市法院试点推行跨域诉讼服务模式,部分地区已全面实现跨域立案。

  3.“互联网+”诉讼模式不仅更加减轻群众诉累,还促进了司法活动更加全面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2017年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2018年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诉讼平台实现与多个电商平台对接,涉互联网案件相关诉讼从立案、送达、举证、质证、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全流程在线进行,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参与诉讼,解决纠纷。2018年共受理互联网纠纷案件10628件,全部在线开庭,开庭平均用时仅36分钟。在浙江法院试点推行移动微法院,依托几乎人人拥有的微信平台研发微信小程序,实现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实现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案、跨层级联通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即将以此为基础建设推广中国移动微法院。上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中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共同做好纠纷调解工作,为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全新范式。建立中英文版本的政务网站,讲述中国法制好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开通微博微信、“中国法院手机电视APP”,努力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需求,打造全面覆盖移动终端领域的人民法院信息传播新平台。

  (二)坚持服务审判执行,促进审判智能化、执行高效化

  1.以服务法官为目的、网上办案为主线,信息化、智能化支持手段不断丰富,能力不断提升,越来越满足审判办案需求。目前全国3500多家法院、1万多个派出法庭通过法院专网全面互联互通,全国法院干警一张网办公、办案、学习、交流,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全国建成了3万多个科技法庭,每一个法庭都使用标准化的视音频及其它硬件配置,通过全程记录留痕,让审判更加规范。全面建成服务所有法官、覆盖所有案件、打通所有流程的网上办案系统,推动案件卷宗随案电子化并上传办案系统,为法官网上办案实质化、审判辅助智能化创造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还依托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全国法院案件卷宗信息,为法院之间电子卷宗调阅奠定了技术基础,解决各级法院上诉审、再审调卷难题。建设“法信”平台,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东方法律信息服务品牌,为法官、律师、学者、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按需提供全面、便捷、智能的法律知识资源检索、智推服务。上线“法信国际版”,将服务世界各国司法机关和人民,推动法律文化和法治文明交流互鉴。高效高质建成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平台,全面支持专利案件上诉审全流程电子管理以及语音调取证据、多方质证留痕、小证据AR展示,大证据远程展示等特色庭审应用。研发智审系统,辅助法官一键生成各类通知书、传票、公告、送达回证等制式文书,智能辅助法官快速生成裁判文书部分内容。开发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通过识别庭审活动中的语音信息,自动区分庭审发言对象及发言内容,将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提高庭审效率。研发裁判文书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推进文书智能化纠错,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支持法官上传判决书自动预测判决结果、计算偏离度并自动进行预警,为法官提供量刑参考。

  2.运用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全流程助力破解执行难题,推动了人民法院执行信访工作的深刻变革。最高人民法院研发上线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执行干警全覆盖、执行案件信息全覆盖,为8类执行案件设置37个关键节点,为执行办案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实现规范化、一体化和智能化创造了良好基础。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国法院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体、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补充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4家单位、3800多家银行联网,支持查询银行存款等16类25项信息,对各种财产形式做到全面覆盖、一网打尽。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建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制度,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采取限制购买飞机票、软卧、高铁车票,限制办理信用卡和贷款,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强制措施,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出台网络拍卖司法解释,形成以网拍为原则、以现场拍卖为例外的制度,将淘宝、京东等五家网站纳入司法网拍名单库,在法院专网建成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管理平台并与五家拍卖网站进行“总对总”数据交换,实现网络司法拍卖全国覆盖。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构建上下一体、横向联通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初步形成了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管理体系。

  3.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仅提高工作效率,更能够统一证据和裁判标准、强化相互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研发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助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帮助公安、检察、法院办案人员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统一裁判尺度,保障司法公正。开通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已覆盖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法院,实现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互通案件信息、网上协同办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就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前置、损害赔偿标准统一、全流程在线审理等内容进行积极探索,实现交通事故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置。

  (三)坚持服务司法管理,促进管理科学化、决策精准化

  1.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对全国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汇集、管理、分析和服务,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收集全国法院收结案数据,每5分钟自动更新一次,每日大约汇聚7至8万案件数据。目前已汇集全国法院1.75亿案件数据,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大数据平台自动生成近570万份司法统计报表,对每一张报表都建立了法院、报表、案件的三级关联印证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对汇集的人事数据和案件数据进行关联融合,建立“人与案、事与人”相关联的人事绩效管理体系,发挥绩效评估在法官员额制改革效果评估、审判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结合社会热点,面向司法管理、审判执行和国家治理各类需求,已经累计完成600余项专题分析报告,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发布33份专题报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司法大数据研究已成为司法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新的探索。

  2.人民法院建立可视化质效型运维管理平台——法眼平台,在业界首创提出新型运维管理方式,横向覆盖五大网系,纵向贯穿基础设施、业务应用、数据管理、信息安全、运维保障等五个层次,以运行状况和应用质效为关注焦点,形成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实时与事后相统一、常态与应急相协调的监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基于法眼平台每月形成并上报一份信息化运行质效报告,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信息系统运行的主要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逐步改变以往信息化“重建设、轻应用”的模式。

  3.科技创新工程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实验室(联试环境)建成,成为智慧法院技术动态体验、跟踪和发展的重要平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建成人民法院智能语音云平台,完成智能语音转写和语音模型部署,“云网一体”建设进入实质阶段。建成四级法院内网网站,满足全国法院的新闻发布和业务交流需求,实现权威发布、加强交流、引领应用的目标。研发全国法院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为提高队伍管理和改革决策科学化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建成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汇集海量的数字法律文献资源,实现了传统图书馆和新兴图书馆业态的有效融合,促进了法院内外共享司法信息资源。

  (四)坚持服务廉洁司法,促进监督程序化、司法阳光化

  全国各级法院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和管理机制,通过全程留痕、动态跟踪、风险预警、公开透明、监督建议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廉洁司法水平。全国法院全部实现网上办案,每起案件各个环节均在网上运行、全程留痕,办案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案件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录入网上办案系统,为日后案件备查、纪检监督提供依据。实现过问案件网上登记,全国各级法院贯彻落实《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精神,设立内外人员过问案件的信息录入专库,全面、及时、如实地记录法院外部和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并通报责任人员,发挥对司法腐败的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络沟通平台,设立法院工作通报、联络工作动态、代表建议及答复等栏目,便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时了解人民法院开展有关工作、审理重大案件以及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等情况,并随时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受理广大群众对于全国各级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实现全国四级法院联动,支持群众举报的网上受理、督办预警和信息发布,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提高了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能力,加强了反腐监督力度。

  二、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需求

  (一)面临智能化时代的迫切需求

  新时期智慧法院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迫切需求,需要满足智能化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全流程、一体化、智能化诉讼服务,建立更加便捷沟通渠道,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互动更加及时、全面。需要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面实现网上办理,并满足法官移动办案需要,完善审判指导方式,确保人民法院统一适用法律的工作机制,加强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统一管理,完善执行查控体系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构建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执行体系,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和建立就地接访督导机制,实现四级法院统一管理,完善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区际、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需要提高司法管理科学性,分析审判执行工作的运行态势、特点和规律,为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提供立法建议、司法建议和决策参考。

  (二)面临系统融合贯通的强劲挑战

  目前法院信息化系统融合集成上还不够有力,未能建立起更为高效、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机制。驱动贯通融合,促进业务应用和资源服务能力跃升,需要从纵向贯通和横向融合入手,构建支撑“应用集成、数据全面、服务智能”的法院业务综合信息平台,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对外需要拓展、整合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体化服务。对内需要完善和融合业务应用系统,为法院干警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下需要完善和整合贯穿四级法院的应用系统,为全国法院干警提供统一服务。驱动数据资源的融合和服务,需要充实数据资源,完善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功能,实现数据融合,提升资源服务能力。需要扩展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汇集全国法院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信息化管理等数据,引入外单位数据和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司法信息资源全覆盖。需要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完善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实现内部各应用系统之间、与各高级法院以及与外部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

  (三)面临系统应用成效不足的突出问题

  虽然信息化已渗透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但在核心业务上面的应用还不够深、智能化程度还不够高,应用性能和功能完整性、适应性、覆盖面还有差距。如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所提供的智能辅助功能还不能做到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和全国法院应用全覆盖,还不够智能化、人性化,如类案推送不够精准,案件信息自动回填还不够完善等。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为法官查询、参考同类案件提供了技术支撑,减少了法官机械重复劳动的工作量,但是与方便、快捷、智能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审判智能化服务有待普及应用。[3]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应提升智能服务水平,实现与应用的无缝集成,需要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动态的智能服务,并实现与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司法审判和司法管理等应用的无缝集成。

  三、全面建设智慧法院的探索建议

  (一)统筹引领全面建设

  围绕全方位智能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规范,动态编制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发布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报告、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和服务技术规范等各类信息化规范性文件,统筹指导全国智慧法院全面建设,围绕智慧法院建设大力开展信息化宣传工作,及时展现智慧法院全面建设成效。

  (二)推进审判智能化

  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全国法院全面完成电子卷宗五项核心功能建设。全面推进移动电子诉讼,重点建设中国移动微法院,完成在全国法院的应用。完善并推广量刑辅助、要素审判、风险预警、类案推送等智能辅助类系统在全国法院应用,进一步推进研发部署和升级改造,让智能化辅助应用覆盖到审判各个环节,迸发出助力审判质效的新动能。

  (三)推进执行智能化

  坚持走执行信息化之路,聚焦精准执行,多维关联分析,构建被执行人全息画像,与社会诚信体系全面联动,建立健全符合时代要求的执行工作模式。建设执行救助、执行评估、执行管理等功能以实现执行业务管理信息化全面覆盖。重点拓展外部协同、智能辅助办案和移动办案,全面提升执行全流程应用智能化,促进执行信息化转型升级。

  (四)推进服务智能化

  整合法院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和诉讼服务应用,提升一体化服务水平。结合当事人手机号在全国送达平台上形成电子送达、电话送达应用场景,实现全国全面应用,为解决送达难提供信息化支撑。建立公民身份信息库、律师信息库、企业信息库和法官信息库,结合人脸识别技术,为全国法院提供身份验证服务,提升当事人、律师、企业和法官的身份认证信息化支持。

  (五)推进管理智能化

  按照业务场景的知识类型全面建设知识生成机制,提升知识业务覆盖范围,根据大数据平台汇聚的数据资源,构建知识库并实现知识库的上层业务应用,服务于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建立大数据平台案件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和大数据平台裁判文书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促进司法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六)推进保障智能化

  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基于分布式的“云网一体”骨干环网,完成“人民法院智慧云平台”建设,建成满足多种应用场景的多资源池,实现多云环境的统一管理,增加文字识别、语音交互、机器翻译等人工智能能力,建成最高法院智慧法院实验室。将智能化应用延伸拓展至运维保障及信息安全等方面,实现可视化质效运维法眼平台、智能语音平台全方位应用,推进各类应用系统智能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探索建立人民法院信息技术人才技术职务管理和任职资格评定制度,为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提供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2]李林,田禾.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18)[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1-54.

  [3]李林,田禾.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1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1-33.

  --------------------------------------------------------------------------------

  [作者简介]许建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黄国栋,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规划管理处处长;柳叶,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规划管理处干部。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