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

2019年05月24日 07:41   来源:红网   孙建清

  又到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不少大四学生都需进行毕业实习。一个多月前,广东湛江一名大四毕业生在深圳一家公司兼职设计工作,合同约定月工资2000,可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当这名学生讨薪时,公司负责人称其“忘恩负义”“学校没教你做人?”(5月23日《深圳商报》)

  从报道看,这名大学生与公司签订的是临聘合同,临聘合同显示,工作期限为3个月,合同工作15天需支付2000元工资。据当事人介绍,她总共完成了三个项目,实际工作应该是23天,负责人刘某却按照一个月工作30天给其计算工资,并且只算工作20天,到手仅1333元。 5月20日应该发放工资,但目前该负责人已联系不上。由于学校有毕业设计,她只能为对方工作一个月,事先已告诉对方,对方也表示同意。如此看来,一个大学生,辛辛苦苦为企业干了一个月,不但得不到工钱,反而被公司说成“学校没教你做人?”,实在是倒打一耙。究竟是谁先要学会做人,是很清楚的。既然签订了合同,规定好了报酬,就应该严格按合同结算报酬,如果明明该结算的劳动报酬不去认真结算,那就说明这家公司是故意欠薪。

  应该看到,这位大学生遇到的问题是一个普遍现象。很多大学生到企业实习,都遇到过过类似的问题。在有的企业或单位看来,大学生到他们那里实习,不但不给报酬,而且有时还要倒贴钱,因为据说大学生实习占用了他们的资源配置。这实际上是一种歪理。我们知道,学校要求有实习这一环节,因此有些企业或单位便抓住大学生的这一需求“软肋”,把实习的大学生当作廉价的劳动力使用。

  目前,我国对大学生实习有无工资并没有明确规定。有调查显示,中国近半数大学生实习期没有收入,这说明近50%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接受当公司的免费劳动力,他们觉得,虽然没有工资,但实习过程中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增加工作经验,还可以为简历加分,也算是值得。大学生出来实习,为了学用结合,增长才干,大学生实习可以不为工资,但实习的公司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遵从法律、遵循市场法则,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行事,尊重大学生的劳动所得。当前各单位使用的实习生情况比较复杂,有些经过公司考核录用的实习生,是有报酬的,而有的不但没有报酬,反而要倒贴。正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职场中,即使是同一行业,不同公司实习补贴差别很大。实践中,其实完全是公司说了算。实习生因为是学生身份,虽然不能和企业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但临时合同也是有效的。有些企业愿意提供给实习生实习报酬,但这不能称之为工资,就其性质而言是实习生从用人单位获取到的一种补贴或补助,通常这种补贴是按照出勤天数计算,日补贴从几十到几百高低不等。

  大学生面临毕业设计和找工作的多重压力,在工作之前他们辛辛苦苦兼职赚点钱非常不容易,如果公司不能按签订的合同兑现报酬,那无疑是利用大学生实习的刚需把他们当成廉价的劳动力,如此经营理念,不仅是带有欺诈性质的恶意欠薪,而且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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