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影票再提价出售,影院在盘算什么?

2019年04月19日 13:20   来源:东方网   何勇

  4月13日,河南驻马店。大地影院卖出一场《复联4》影票后强制收回。影迷称,在猫眼重买时已提价21元。影院人员称,起初搞错影厅级别。猫眼回应,无法左右商家改票价。(4月18日《观察者网》)

  即将上映的漫威巨制大片《复仇者联盟4》,各大电影院早已经开始预售,预售额已经刷新纪录,突破3亿元。电影票价实行的是市场定价、调价机制,电影票价到底定多少由电影院根据市场竞争自主制定。这意味着只要电影院做到明码标价,即便火爆的《复联4》的电影票价定到了上百元、上千元,那么在法律上并不违法违规,没有损害到观众的合法权益。至于观众是否买账,是否愿意掏这么多钱走进电影院看《复联4》,则交由观众自行选择即可。

  但是,电影院为了多赚钱,卖价格更贵的电影票,强制收回已经预售出去的《复联4》电影票,然后再提价出售,这么做就损害了观众的合法权益。电影院收回已经预售出去的电影票再提价出售,这实质上是一种毁约、违约行为,丧失了最起码的契约精神。

  消费者在第三方购票平台上付款购票成功之后,意味着顾客与电影院之间的成立了一份买卖电影票的有效合同,并且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买卖电影票合同当事方的电影院应当履行自己的基本义务,为购票的观众提供他们购买的电影票,安排他们按时观看相应场次的电影,这也早已经成为买卖电影票的一种履约习惯。

  电影院单方面强制收回已经预售出去的《复联4》电影票,很明显,这属于单方面拒不履约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特别是事后提价再出售原来的电影票,这就损害了买卖电影票合同相对方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已经成功购票的顾客有权利要求电影院继续履行合同,为他们提供已经购买到的电影票,或者要求电影院赔偿电影票提价后给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

  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的精髓,是法治经济的灵魂。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电影院强制收回电影票再提价出售这种不讲契约精神的违约行为,绝对不能让他们的阴谋得逞。市场监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要为已经购买电影票的观众撑腰,督促违约的电影院依法继续履行合约。同时,引导、鼓励购买电影票的观众依法维权,市场监管部门、法院畅通观众低成本维权渠道,对违约的电影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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