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地方政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探索与思考

2019年04月17日 08:55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葛蕾蕾 保津

  [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消除“为官不为”等官场弊病,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新时代下的干部激励政策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新时代地方政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背景入手,深入分析实施干部激励政策的必要性及所需注意的问题,并据此提出新时代下如何有效激励地方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具体措施,对其未来发展前景进行展望。

  [关键词]基层干部;干部激励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一、新时代地方政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背景

  党的干部是实现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是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主力军。地方干部不仅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使命,同时也掌握了大量的资源权力。有效激发地方干部担当作为,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避免干部消极怠工、“为官不为”,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干部的工作潜能,同时也能有效整合资源,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但是目前“为官不为”现象作为新时代政府机构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在全国各地方仍然存在。“为官不为”并非指官员完全、彻底的不做为,而是指其占据职位,不尽职守,在工作中慵懒散漫的消极状态。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庸、懒、散、慢”几个方面:第一,“庸”为思想上不思进取、保守落后、缺乏创新;能力上缺乏理解力、决策力、执行力、自省力;业绩上形式主义突出、目标方向不明确,不仅关心基层难体现,创新政绩也无处寻。第二,“懒”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落后,遇到难点热点闪躲推阻,凡事需要被动牵着走。第三,“散”为工作状态心不在焉,己任职责抛之脑后,组织团队纪律涣散。[1]第四,“慢”为日常工作和紧急状况拖沓应对,耗时耗力。“为官不为”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制约着各地方的发展水平提高,更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辜负其信任和期望。因此,对于各地方政府而言,除了紧抓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外,提出有效激励地方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具体措施迫在眉睫。

  与此同时,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指明了方向,使干部激励工作有章可循。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期广大干部必须身先士卒,锤炼自身品格、勇于担当作为、练就过硬本领,以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要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作出了具体的要求,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2]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8年5月2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中央《意见》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甘肃、福建、安徽、上海、黑龙江、吉林、湖北、河北、山东、云南、江西、新疆等十余省市根据地方特点纷纷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有效地激励当地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为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通过对十二个省市出台的《实施意见》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各地在贯彻中央《意见》时,围绕“引导与培育”这一方面,均突出强调了政治建设、实绩导向、培养锻炼三个方面的要求。同时,各地积极着手建立“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三大机制,并根据区位因素与发展模式不同,因地制宜地实施具体措施。如部分经济发展有限的省份将脱贫攻坚方面的业绩作为评价、激励机制的重点,重视基层、一线干部权益;地理位置的差异与评价、激励机制的结合体现在部分沿边省份,格外重视干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部分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在规范容错纠错机制时,会采用如第三方评估等较为科学、合理的手段。

  二、各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需注意的问题

  (一)考核不是“平均主义”

  考核评价是干部管理的必要手段之一,但部分领导干部错误地将评先评优当作“政治福利”,或以维护单位、部门所谓的“和谐氛围”为由,采取了均衡分配名额、“轮流坐庄”等形式的“平均主义”。这不仅降低了考核的公正性、权威性,还制约着干部自身发展和能力提高,严重损害了组织形象。[3]针对考核中所出现的“平均主义”现象,消除该问题的举措在部分省市的《实施意见》中得以体现:吉林等省市探索差异化考核办法,提出分类考核指标,强化综合分析和比较印证;[4]福建省积极探索蹲点调研、一线考核等办法,晋升职务和职级时,优先考虑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干部。[5]

  (二)激励不是“只升不降”

  健全的干部激励机制是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的结果,是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正激励在吸引人才、鼓励作为、促进晋升等方面发挥作用的同时,负激励对错误的认知和行为给予批评、处分,防微杜渐,两者相辅相成。在不断完善正激励的手段时,不能忽视负激励的建设工作。如湖北等部分省市在《实施意见》中强调要综合采取调离、改任职级、免职、降职等方式坚决调整,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6]

  (三)容错不是“免责金牌”

  容错纠错机制的确立与实施需要严格规范标准。在界定合理容错情形的范围、规范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程序、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做好容错纠错风险防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避免因自由裁量权过大、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而产生的容错纠错机制应用不当、结果偏差。本次制定的《实施意见》中,在合理容错情形的范围界定和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方面,江西等省市提出要守住不予容错免责的红线底线,合理利用容错结果,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7]在规范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程序方面,上海市提出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的方式,结合动机态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注重纠错防错,规范容错实施程序;[8]在容错纠错风险防控方面,海南省针对改革创新、探索性项目建立了改革风险防控和备案制度,事先通过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方式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事中加强对风险的跟踪监控,最大限度减少失误错误。[9]

  三、新时代地方政府构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对策

  (一)强化教育引导,激发干部树立正确思想观念

  思想作为行动的指南,为激发干部积极担当提供内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严管不是把干部管死,不是把干部队伍搞成一潭死水、暮气沉沉,而是要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10]地方政府应从政治文化等深层次角度入手,注重对本地政治文化及时进行纠偏,加强对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始终保持领导干部思想方面的先进性。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政的相关讲话精神,积极宣传勤政干部的相关事迹,并集中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以领导干部自省与地方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干部担当作为的专业能力和胜任素质,激发干部认清自身责任重担,促使其树立历史担当、建设担当、发展担当的思想观念,增强干部自觉性、自信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强化干部勤政理念,消除“为官不为”的落后思想,在领导干部内部中形成积极作为的良好氛围。在紧抓思想教育和能力提升的同时,坚持与实践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监督领导干部真正发挥自身才智,切实落实相关精神,践行好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改进考核评价机制,激励鞭策干部担当作为

  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是地方政府开展干部激励的重要前提。要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组织使命、战略转换为每一位干部的日常工作,确保组织目标与工作行为协同一致、有章可循;在改善考核评价方法方面,正确使用标杆管理、KPI等绩效管理工具,通过纵向、横向的对标,形成适当压力。组织多方积极参与评价,将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群众评价相结合,努力保障评价结果的公平、真实,并推动考评机制常态化发展,将干部考核评价贯穿于日常工作过程中,把日常考评成绩与季度考评、年度考评结果相结合参考,促使考评方式日益科学化、民主化,反对“平均主义”;同时,正确应用考核结果,使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加强考核结果反馈,[11]使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良性、动态的晋升、流动机制,不断激励鞭策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三)完善选拔任用机制,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机会

  完善的选拔任用机制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首先,良好的选拔任用导向,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为有思想、有能力、有抱负的干部提供了施展才能的机会;其次,干部是否担当作为又是选拔任用机制所衡量的重要因素,只有真正履职贡献、创新思考的干部才能被纳入选拔机制之内。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时需要重视职位管理,建立职位说明书,明晰职位职责、权限和义务,构建基于职位的晋升体系。把健全的选拔任用机制与干部担当作为有机结合起来,将民主、透明、公平、公开的理念贯穿于选拔任用全过程,不断完善竞争性选拔机制,多接触领导干部,多听取基层声音,多了解实际情况,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不唯学历是从,不唯资历是从,不助长歪风邪气,坚持以能力、实力说话,树立良好风气。在实施正激励提拔优秀干部的同时,应当与负激励相结合发挥作用。对于在其位不胜任者采取如制衡、搁置或者降级,设置监督机构等手段,防微杜渐。[12]

  (四)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担当作为兜底撑腰

  健全的容错纠错机制是避免干部“庸政懒政”的重要利器。容错纠错机制的确立需要综合考量干部行为的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诸多因素。明确区分干部各种行为的性质,细化分析错误之源,客观考虑内因外情,划清“可容”与“不可容”之间的范围,对于改革创新过程中所出现的探索性失误,或在个人落实改革任务、履行职责时所造成的轻微无心之失,可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其及时改正,但对于以权谋私、违反乱纪的明知故犯者绝不姑息;[13]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需要规范实施程序,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自身责任,协调有序配合;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了后续动力,各职能部门在收到干部的容错免责申请时,应及时调查、处理、回复,始终坚持按程序办事,不搞特殊、不讲人情关系;同时,应做好容错纠错的风险防控,通过采取政府机构、专家、公众等多方参与的形式进行风险评估,进行预案、备案,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失误。

  (五)营造关爱氛围,增强干部的认同感、归属感

  切实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完善津贴、奖金制度,为干部提供了放心、安心施展才能的环境和条件。定期开展以体检、心理测评、带薪休假、文娱活动、公开表彰等形式的福利活动,对优秀干部的成绩予以肯定,不断激发干部创造、创新活力。在对干部群体进行统一关怀的同时,应与解决个别干部实际困难相结合,及时、主动以谈话等形式与干部进行交流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了解其实际情况,帮助其解答疑惑、消除困难,减轻干部身心包袱。并且,调整好对待受过批评、处分干部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工作,给予必要关怀。在坚持从严治党的同时,不断促使干部切实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关爱,增强干部对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促使其更加轻松、全面地投入工作。

  新时代提倡新精神,新精神激发新动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广大干部与人民群众的齐心协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既是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凝聚形成创新创业强大合力的倡导,又是增强干部实干精神,事关人民福祉的重大实践。各地方政府必须将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与明确各地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开展干部激励工作,消除“为官不为”官场弊病,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之路上不断探索。

  [ 参 考 文 献 ]

  [1]石学峰. 从严治党实践中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及其规制[J]. 云南社会科学,2015(02).

  [2]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刘帮成. “优秀”岂能“轮流转”——干部评优评先中“平均主义”的根源[J]. 人民论坛,2018(34).

  [4]吉林省: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EB/OL]. 人民网,http://jl.people.com.cn/n2/2018/0608/c349771-31680907.html,2018-6-8.

  [5]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EB/OL]. 福建省人民政府,http://www.fujian.gov.cn/xw/ztzl/xxgcddsjdjs/wjcl/201806/t20180612_2877414.htm,2018-6-12.

  [6]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EB/OL].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renshi.people.com.cn/n1/2018/0815/c139617-30230013.html,2018-8-15.

  [7]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EB/OL]. 江西省人民政府,http://www.jiangxi.gov.cn/xzx/tzgg/201808/t20180821_1465830.html,2018-8-14.

  [8]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EB/OL]. 上海市人民政府,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6451.html,2018-7-16.

  [9]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EB/OL]. 凤凰网海南,https://hainan.ifeng.com/a/20180712/6722377_0.shtml,2018-7-12.

  [10]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EB/OL]. 求是网,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19-01/15/c_1123986997.htm,2019-1-15.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J].社会主义论坛,2018(06).

  [12]林悦. 健全激励机制 让干部“有动力”[J]. 人民论坛,2018(25).

  [13]邓晓辉. 容错纠错需划清“可容”与“不可容”界限[J]. 人民论坛,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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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葛蕾蕾,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保津,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本科生。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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