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岂能无历史

2019年04月08日 07:25   来源:人民日报   王 珏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的城市,山东聊城、山西大同、河南洛阳、陕西韩城、黑龙江哈尔滨等榜上有名。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中,或是拆建古城进行房地产开发,或是拆真建假,或是违反规划大拆大建,或是拆建破坏山水环境,或是搬空居民后长期闲置,这些行为致使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通报批评犹如一记警钟,敲得及时。

  历史文化名城内,广泛分布着历史保护建筑和历史文物,还有世代居住的老城区居民。因为年代悠久,一些老城区的确存在脏乱差的问题,配套设施也满足不了人们现代化生活的需求。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改造有一定必要,但盲目大拆大建,无视规划乱改乱建,不仅会破坏文化根脉,也有损居民利益。因此,对于这些有着历史底蕴、文化内涵的街区的改造,需要科学的论证、合理的规划、严格的审批,尤其是要平衡城镇发展建设和老城区居民生活的需求,在城市建设、宜居生活和文物保护之间形成良性的协调机制。

  目前,保护文化遗产已经有了共识,地方政府大多希望借助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旅游开发,打造城市的文化名片。但也要看到,经济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还未得到彻底解决。一些地方虽然喊着“保护”,却不尊重文物和规划单位的意见,不尊重文物保护原则和规律,反而使很有历史积淀的街区,少了历史传承、多了现代建筑,少了烟火气、多了商业气。急功近利的开发,破坏了历史风貌和原有的文化价值,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进行专业引导、提升文保意识。

  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求被点名的地方相关部门督促总结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存在问题及原因,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城市,将提请国务院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这一举措提醒城市管理者: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并非一劳永逸,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和保护永远在路上。

  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在城市建设中进行文化遗产保护,更需绣花一般的精细功夫。如何在城区改造中做到精细化保护,平衡各方利益?如何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兼顾专家意见和公众参与?如何吸引社会力量,让更多人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这不仅考验着各方智慧,更决定着城市的未来。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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