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征信约束频繁跳槽”须从长计议

2019年04月08日 07: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个人频繁辞职和就业,信用将成问题。”近日,浙江省人社厅一名干部的上述发言,引起了外界广泛讨论。浙江省人社厅回应,正常的跳槽肯定不会影响信用,该言论针对的是恶意频繁的跳槽行为,相关细则尚在研究中。然而,有许多网友还是反对将频繁跳槽与个人信用挂钩。

  “拟用征信约束频繁跳槽”遭遇广泛质疑,其实牵涉到个人信息、个人信用这个根本问题。公共征信系统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对人们的行为、道德有巨大的约束作用,但公共征信系统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近些年来,央行针对个人建立的征信体系已较为成熟,覆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认真落实好这些规定即可。若浙江省再再建立一套专门针对劳动者的征信体系,则有滥用信用权力和易导致隐私泄露之嫌:一者,地方政策叠床架屋,浪费公共资源,弱化了政策规定的必要性、威慑力;二者,过度收集、保存、运用个人信息,一旦使用不当,或将侵犯民众隐私权利。——王丽美

  恶意跳槽肯定会影响个人信用。实际上,企业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一种信用的体现。若劳动者恶意违反劳动合同规定随意跳槽,就属于失信。这种失信行为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一方面,从人力资源角度讲,员工离职后需要再次招聘,企业不但损失了当初招聘付出的成本,还需要再次耗费人力和物力招纳新人;另一方面,从企业经营角度讲,员工离职后,可能会对相关工作的进度和相关产品质量造成一定影响,甚至会打乱企业的经营计划。所以,员工恶意跳槽无疑是一种失信行为。从其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来看,也应该让他们在信用层面付出一定代价。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厘清恶意跳槽的范围是治理的难点,政府部门还需在这方面作进一步细化的工作。——正己

  企业与员工本就是相互选择的关系,如果员工在企业干得开心合意,应该不会选择跳槽。用征信来约束跳槽,则是用信用绑架了员工选择职业的自由,强扭了不甜的瓜。若是员工本有意跳槽,却因为害怕影响征信,而不得不继续留在不喜欢、不适合的岗位上,势必会影响其工作的积极性,对企业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浙江省人社厅回应称,该研究方案针对的是“恶意频繁的跳槽行为”,然而,什么是“恶意跳槽”很难认定,间隔多久算“频繁跳槽”也不好说。因此,在没有明确标准衡量正常跳槽与恶意跳槽的情况下,应慎用征信系统约束跳槽行为。——拾秋

  中小企业是劳动纠纷的频发地,也是“职场碰瓷”最大的受害群体,借助征信对恶意频繁跳槽行为进行约束未尝不可。恶意频繁跳槽行为不同于一般正常的跳槽,从先前既有的案例来看,有的员工有意钻企业劳动管理漏洞,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工作一两个月后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等为由起诉,要求双倍赔偿;还有的找借口玩失踪,辞职后索取生活费;甚至主动不要社保,事后举报索要补偿……这些职场碰瓷者理当受到相应惩戒。——杨玉龙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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