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押金就该“爽退”

2019年03月22日 07:39   来源:深圳特区报   谢仕亮

  共享单车押金最大的风险,在于资金监管缺失,没有实行专款专用。有必要收取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基于协议,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

  困扰用户的共享单车押金安全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了。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新规明确,包括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在内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运营企业不得挪用,用户申请退还时,应于当日退还。

  一段时间以来,某些企业共享单车押金难退成了不少用户的烦心事。不少人见面打招呼时都会关切地问“你的共享单车押金退了没?”,有的人已经习惯了选择“放下”,并安慰自己“幸好没有多少钱”,还有的网友晒出假扮外籍人士求退押金等“花式维权”办法……退共享单车押金,怎一个难字了得?

  共享单车押金最大的风险,在于资金监管缺失,没有实行专款专用。挪用押金成为共享单车企业的一个“潜规则”,一些平台企业把用户押金作为企业融资和缓解资金压力的杠杆,甚至把它当成了自有资金。押金本来就是属于消费者的,在法律意义上是一种保证金,不是与企业的业务往来款,企业无权挪作他用。交通部发布新规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押金管理予以规范化,制定押金收取标准和监管方式,明确押金退还期限,倡导免押服务等,都是为了给共享单车押金管理立规定矩,促使行业走到规范管理的轨道上来。

  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创新之处在于,要求有必要收取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基于协议,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这样可以有效遏制企业融资的“歪念头”,因为选择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存管押金,既有用户的监管,还有合作银行的监管,同时还有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管,是一种立体化、多角度的监管,让运营企业伸不进“想要挪用押金的手”;如果选择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管押金,那么用户存入的约定数额的押金只是被冻结,更不可能会被挪用,这样可以消除当前用户对押金等款项不透明不放心的疑虑。

  可以说,新规是通过严格的规范,还原押金的本质,保护用户的权益,化解用户替企业埋单的风险。其实,此前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但仅限于专款专用范畴,缺乏相关细化、跟进措施。当用户押金难退时,鲜有具体部门对运营企业予以追究问责,于是押金使用混乱、监管不足等导致押金难退事件反复上演,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要让押金监管举措落地实施,有赖各地根据新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用户押金管理措施,把消费者的押金、预付款看牢,用法律竖起高压线,形成刚性约束。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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