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梯内劝烟引发冲突”不能和稀泥

2019年03月20日 15:11   来源:东方网   张维

  3月9日,绍兴嵊州一年轻男子正在电梯里面抽烟,这时,吕某抱着孩子进入了电梯,吕某劝阻男子抽烟无果后,两人扭打起来……最终两人被民警带到派出所,经过民警调解,两人均认识到错误,握手言和。(3月18日扬子晚报网)

  依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就本案而言,《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绍兴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都明确规定,公共电梯内部是禁止吸烟的。吸烟违法,没有争议,必须追责。

  可见,上述吕某在电梯内劝阻吸烟是合理合法的,唯有不同的是双方因劝阻吸烟发生肢体冲突。可在笔者看来,吸烟男子违规在先,且又是因吸烟导致的矛盾冲突,所以,警方在处理上让他们握手言和显然不妥,明显带有和稀泥心态。要知道,照此下去,今后再有电梯内有人吸烟,那还有人敢义正词严地站出来,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和公众权益?

  其实,在电梯内劝阻吸烟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数两年前郑州那桩案例,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最终引发40余万元的赔偿诉讼,郑州市中院终审判劝阻者无责,法院不滥用“公平担责”原则,获得了舆论的好评。而在本起绍兴劝烟案中,我觉得警方在处理上就让人琢磨不透了。

  看似两人握手言和,你好我好,但其背后肯定隐藏着一个更大思想包袱,就是看到别人违规违法是否要上前劝阻和制止?违规违法者是否会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为非作歹呢?

  由此来说,对违规违法者,我们还需看到有一定惩戒和处罚,而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唯有这样,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到进一步彰显,社会正能量才能长盛不衰,以至于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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