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见义勇为者更大底气

2019年02月22日 08:23   来源:长沙晚报   袁云才

  福州市21岁小伙子赵宇的命运,成为近几天网络关注的焦点。去年12月26日晚上,他听见楼下一名女子呼喊“强奸、救命”之后,前去施救,与实施侵害行为的李姓男子发生打斗,将对方一脚踹成重伤。随后,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14天,取保候审。此事引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据媒体昨日报道,在经历50天的担忧后,赵宇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

  见义勇为还被拘留了14天,这放在任何时代,都该是一个爆炸性新闻。当然,放眼赵宇这件事,“见义勇为”与“拘留”之间并非直接画等号,中间还夹杂了一个因素——防卫过当,因而使这件事变得复杂起来。但不管怎么说,让一个有着见义勇为初衷并且付诸行动的热血青年去承受牢狱之灾,这于情于理是说不过去的。在生活中,我们见到很多见义勇为者不求名、不求利,甚至可以承受搏斗带来的伤痛而默默流泪。对于这样的行为,没有褒奖已属不该,如果还要承担见义勇为过程中潜藏的法律风险,那今后面对不法行为侵害他人或集体的利益时,谁还敢挺身而出?

  赵宇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就是他见义勇为中暗藏的法律风险。因为,这个“限度”有时是不好准确把握的,尤其在危急情况下。从常识来判断,给人踹一脚,一般不会造成大肠破裂的重伤,何况赵宇当时被对方狠狠掐住三根手指,他的用力一踹是为了脱身,而并非故意伤害。在这种状态下,如果要求赵宇把握好踹的力学角度和用力大小,“恰到好处”地去踹,是否过于苛刻?是否在客观上提高了见义勇为的门槛?

  此次当地检察院虽认定赵宇防卫过当,但仍作出不起诉决定,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结果。这解除了广大见义勇为者的心理包袱,降低了见义勇为的门槛。虽然也有律师认为,赵宇的行为并不构成防卫过当,而属于实实在在的正当防卫,但对赵宇来说,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不起诉。相比之下,检察院的认定,在客观上可能更利于鼓励见义勇为,因为它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者的责任豁免。是啊,见义勇为者承担的风险已足够大的了,比如伤亡的危险、遭报复的危险等,依法为他们减轻法律上的风险,给他们更大底气,是社会正义之所在,是法治社会应有的规则。希望赵宇的案例不是让人寒心,而是唤起更多人对于社会正义的信仰。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