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宇不被起诉,但真相还在路上

2019年02月22日 07:55   来源:红网   李蓬国

  近日,“福州一男子见义勇为制止侵害反被拘留14天”的消息在网络热传。2月21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晋安公安分局侦查,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月21日 北青网)

  赵宇案是一个奇葩案件,短短数日之间,剧情反转再反转,令人应接不暇。最新的进展是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有网友及评论员为此点赞,赵宇也表示“松了口气”。我以为,虽然赵宇不被起诉,但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真相还在路上瞎转悠,赵宇更没有被“平反”。

  最初,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的罪名将赵宇刑拘,遭到舆论广泛质疑后,警方仅以“正在调查”回应,显得漫不经心。后来检方称已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如今,警方通报称,经过进一步侦查,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送检方。且不论警方将赵宇定性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是否正确,但至少已经否认了之前“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仅从这点看,赵宇就是被冤枉的,但警方既不道歉,也不解释为什么当初认定他涉嫌故意伤害罪,是一种傲慢的表现。

  眼下,警方以新的罪名将赵宇移送检方,同样没有给出充分的理由。通报称“(赵宇)下楼见李某正在殴打邹某滤时,便上前制止拉拽李某,赵某和李某一同倒地。两人起身后,李某打了赵某两拳,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接着上前打了李某两拳,并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脚。”这里已经说得很清楚,赵宇是因为邹女士遭到不法侵害才见义勇为,他踹李某一脚也是发生在制止不法侵害的过程中。因此,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既不是防卫过当,也不是“过失致人重伤”。

  检方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方虽然承认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又因为李某重伤,就认定赵宇正当防卫“超出必要限度”,同样无法服众。

  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此前众多媒体报道,赵宇、邹女士及其室友均证实,李某对邹女士实施严重的暴力犯罪,包括殴打、掐脖子、企图强奸等,赵宇是在邹女士呼喊“救命!”“强奸!”后才介入的。也就是说,赵宇制止“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属于正当防卫,虽然致人重伤,但也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

  上述通报既没有回应李某强奸未遂的情节,也不给出充分依据,证明李某的行为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简单粗暴地说赵宇的行为超出必要程度,显然是武断的。

  更令人困惑的是,通报称,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李某的暴力侵害行为有强奸未遂和故意伤害的重大嫌疑,岂止是非法侵入住宅而已?

  总之,虽然赵宇不被起诉,但他仍是戴罪之身,尚未沉冤得雪,因为检方并没有认定他无罪,警方更没有撤案。涉事警方和检方是时候给公众一个明明明白白的交代,而不能总是让真相犹抱琵琶半遮面,更不能将错误进行到底,让正义一再迟到。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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