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年终福利“余额过多”

2018年12月29日 07:53   来源:红网   胡波

  元旦春节将至,职工能否领到集体福利?随着物价上涨,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福利支出的标准有没有调整?在27日上午的2019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巡视员栾樾表示,希望单位能给职工适当发福利,建议地方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度提高福利的标准。(12月27日 中工网)

  然而,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的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并没有如数拿到手,一些单位领导“不敢”“不能”“不想”发,究其原因还是八项规定以来,反四风力度加大,有领导为此“栽跟头”,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原本是“香饽饽”的干部职工福利反而成了“烫手山芋”。为了稳妥,明哲保身,干脆一刀切,统统不发。

  其实,也没必要“谈福利而色变”。无论是节假日的定义,还是正常福利标准,都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只要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就不会违规违纪的。比如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湖南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2100元,安徽不超过1500元,四川不超过2100元,江西不超过2100元,湖北不超过1200元,重庆元旦200元以内,春节1000元以内……一年算下来,发了多少,“余额”多少,大帐小账一清二楚。

  一家单位就是一个大家庭。眼下,正是辞旧迎新之际,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并不是在乎一张毛毯、几斤牛肉等福利,而更加在意的是单位的温暖,是领导的关怀。东张西望,别人家都在正常发福利,左顾右盼,咱家却没有一点动静,干部职工咋想?失落之情溢于言表。其实,正常福利应该有。按规定发福利,原本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是被个别领导“等等看”给耽搁了,曲解了,怕没了。最终结果,干部职工的心也拔凉了。

  岁末年初,辞旧迎新,看看今年的节日福利还剩多少,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足额发到干部职工手里,不仅提现出领导的担当精神 而且也提现了领导“心中有职工”,不仅让单位成为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而且大家也会在领导的殷切祝福中,接续奋斗,来年再战,撸起袖子加油干!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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