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

2018年12月28日 07:15   来源:北京晨报   戴先任

  政府官微、微信公号或抖音号再出“雷人雷语”或将被追责。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政务新媒体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提出,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严禁“买粉丝”、不得刊登商业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12月27日《新京报》)

  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进驻新媒体平台,结果却变成了“僵尸网站”、“睡眠网站”。有政府官微等新媒体欠缺对于管理人员的培训,一些官微“小编”欠缺起码的管理能力,甚至还在官微上发布个人观点,对群众进行辱骂,这样的政务新媒体,不仅没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方便群众办事,反倒既浪费公共财政,又损害政府部门形象。

  此次国办发文,对政务新媒体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政务新媒体存在及可能存在的弊病,都有相应的“反制措施”。这样才能保证政务新媒体更好发挥自身的公共服务功能,不至于变质变形。而加强监管,强化政务新媒体的公开、互动、办事功能,要求单位加大信息采编力度等等。这些措施都旨在规范政务新媒体。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网民数量与日俱增,民众在哪里,公共服务就在哪里,政府部门开通政务新媒体是与时俱进,是对政府部门的必然要求,但政务新媒体不仅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要求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这也是避免重复建设、重建轻管等问题,让群众能够“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这样才应是政府部门追求的目标。所以,规范政务新媒体正是为了满足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

  国办《意见》是给政务新媒体进行制度规范,如果能够得到有力执行,政务新媒体必定能够更好发挥出公共服务的作用,能够克服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还能帮助政府部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让自己健步走在规范发展的正轨上。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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