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受贿“坚守原则” 权力监督更该坚守原则

2018年12月14日 08:07   来源:红网   李先梓

  海南省东方市水务局原局长张渊日前被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90万元。据悉,张渊始终坚持两条收钱的原则:一是只能收现金,转账给的钱不能收;二是有东窗事发前兆、反腐查案吃紧时,即使是收了现金,也得“忍痛割爱”。(12月13日《检察日报》)

  张渊的这两条收钱原则,源于他多年官场生涯和权钱游戏的感悟:为工程老板拿到工程,肯定有回报,但不安全的钱,转账留痕的钱,有案发前兆的钱绝不能收。从张渊的“感悟”中我们也不难“感悟”到:张渊是典型的事后收钱,张渊清楚地知道这种受贿有可能导致的后果,譬如,遭到对方举报,或者遭到纪检部门追查等。但他利欲熏心,试图寻找一种能够规避受贿风险的方式——只收现金,而且还是让他的亲戚代为接收,并写下借条,一旦反腐的风头紧张的时候,立即就让其亲戚退回。可谓是机关算尽。

  到后来,张渊关于受贿的“感悟”,会渐渐地变成一种思维定势——如果有的工程老板在他的帮助下拿到了工程,赚了大钱,就必须回报他;而如果某老板“忘记”了或者“疏忽”了没有回报他,他就会想方设法地暗示和提醒老板,直到该老板开窍为止。

  张渊之所以能够总结出受贿的“感悟”,并能够将其变成他受贿时必须坚守的“原则”,除了他对权力变现和权钱游戏的“深入思考”,更是受权钱交易固有“潜规则”的影响,而这种“潜规则”的形成,则是权力监督疲软乏力的结果。换言之,当权力监督不能坚守原则,当权力得不到有力制约的时候,各种明里暗里的权钱交易就不可能避免,就会形成各种腐败的潜规则。

  就拿张渊来说吧,他掌管着东方市水务工程大权,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完全是一言九鼎,他自然会成为一些工程老板重点追逐的对象。而张渊如果想谋取私利,必然会在这方面暗箱操作。而事实上,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国家早已颁布了各种法规制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以及由此而滋生的腐败。可是,从张渊的受贿“感悟”和“坚守原则”上来看,权力监督和招投标制度完全变成了一纸空文。

  权力监督只有坚守原则了,贪官受贿的各种潜规则才会不复存在,贪官也就不会产生出受贿的“感悟”和“原则”。在张渊的受贿历程中有一个小插曲格外耐人寻味:张渊刚被提拔为东方市水务局局长后不久,就被一个专门做水务工程的老板符某盯上了。符老板对张渊亮出底牌:我这个人为人厚道,懂做人。听说湾溪水库加固工程项目要上马,请求张局长能让我来做……其中的“懂做人”有着强烈的暗示意味——我会回报你的。可是,如果在权力监督毫无漏洞的情况下,这种“懂做人”也就失去了特定的语境,也就没有了“回报”的解读。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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