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春:呼唤生态治理现代化

2018年12月11日 07:3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周宏春

  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生态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多元化以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生态治理现代化必须从发展理念、法律制度、多元主体、技术支撑等方面加以推进。这不仅有助于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也是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早日迈进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必然选择。

  生态文明建设呼唤生态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进入了新时代,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如果粗放型发展方式不转变,自然资源将难以支撑,生态环境将难以容纳,经济社会发展将难以持续。因此,我们必须建设美丽中国,实现永续发展,必须为世界生态问题的解决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改变过去那种以资源、资本、劳动扩张来发展经济的外生发展模式,而要以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通过研发创造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增加生态产品供应,促进绿色消费,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能变革,努力建成一个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提高生态治理能力。一要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抓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二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三要加大创新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四要加强执法。坚决抛弃不顾环境代价获得一时增长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给予法律处罚。五要坚持绩效导向,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发挥智库等第三方作用,提高全社会能源效率和绿色化水平。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形成全社会治理体系。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措施,依法推进生态治理。完善的法律体系不仅可以明晰主体权责,还可以保障生态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要以资源产权制度为切入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和能源安全等领域的立法,促进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法律的协同性,健全监督体制和问责机制;提高公众意识,引导企业、民众、社会组织多元主体参与生态治理,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协同共治新格局。

  有关生态治理的理论,在吴平同志所著的生态治理研究专著——《共建美丽中国——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政策与实践》中有专门论述。该书围绕“生态治理”主题,通过特色小镇、绿色丝绸之路、国家公园、农村环境、动物福利等话题,我探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和方法,内容覆盖了绿色发展、环境法治、生态治理模式、自然资源资产和国家公园、草原、湿地、森林、沙漠、海洋生态环境,以及大气、水、土壤治理等领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方案,具有宏观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研究员)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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