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隔断房”安全合法是服务民生的有利之举

2018年11月28日 11:13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租房领域从来不缺争议话题。在长租公寓、租房资产证券化之后,最近引起关注和讨论的新话题是“N+1”(租房隔断)。近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原先的规定是“不允许客厅出租”,而草案对出租房屋的要求是未设置外墙窗户,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N+1”合法化在地方城市层面进入实际探索阶段。(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隔断房”是房东的主意,更是房东“利益最大化”的产物。“隔断房”还有一个特点,条件差,价格低,能够满足大学毕业生和低收入群体的租房需求。所以说,从经济角度而言,“隔断房”是买方和卖方一拍即合的现实需求,卖方充分利用了房产资源,不浪费,买方节省了租房开支,维持了生活,互利共赢。

  可是“隔断房”存在一个共性问题,杂乱无序,没有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还很严重。从已经发生的火灾事故来看,“隔断房”发生火灾后,逃生非常困难。这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也令监管部门坐立不安。于是,有的地方明令禁止不安全的“隔断房”,并开展了雷厉风行的整治行动,“隔断房”被责令整改、拆除。

  那么,有的地方为何允许“隔断房”存在呢?这到底行不行呢?笔者认为,“隔断房”不是洪水猛兽,也没有原罪。相反,允许“隔断房”存在,增加了房源,可以缓解租房难,并可适当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对租客来说,“隔断房”价格相对低廉,能够满足创业和求职者“有地儿住”的基本需求,何不乐见其成。

  当然,允许“隔断房”存在,不是毫无原则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安全、卫生、可住。但是,什么样的“隔断房”能够满足安全、卫生、可住的条件,不能由房东说了算,得立规矩,一方面,方便房东按照法定的要求去隔断,避免随意隔断,损害租客的利益,带来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为监管部门制约房东提供依据,为租客选择租房提供参照,并监督“隔断房”是否安全合规。

  所以说,“隔断房”不是不可以有,而是考验监管部门服务民生的智慧。一刀切,禁止“隔断房”,太简单,是懒政,致使房源减少,市场供求失衡,价格上涨,且出现“一房难求”现象,令人焦虑。放任不管,“隔断房”变成了“不卫生房”“不安全房”“不是人住的房”,租客吃亏;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

  所以,如何对待“隔断房”,考验监管部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等,是一个综合问题,本质上考验执政智慧。尽管要多动脑筋,多付出一些心血,但是,利民惠民,提升形象,实现三方共赢,何乐而不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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