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样对家暴说“不”?

2018年11月26日 07: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一明星家暴女友事件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讨论。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这意味着在我国,每5个人中就有1人遭受过家暴。

  对此有网友称,一些家暴以爱的名义被合理化,当事人一定要勇敢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还有许多网友认为,家暴是一种犯罪,被家暴者需要执法方的实际支持和帮助。欢迎你也来发表高见。

  遭遇家暴不能默认,要从开始冒头时就明确说“不”

  @步虚词516:家暴是一方以控制另一方为目的,一方完全弱于另一方。普通男女吵架不算。

  @李军:家庭暴力,除了对身体造成伤害的,还有精神暴力,比如经常的侮辱谩骂等。

  @小天使和小恶魔: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碰碰的?但是动手打人,推推搡搡的,明知道另一方没有还手能力还咄咄逼人的,就是渣!希望法律给予受害者相应保护。

  @黄薛冰: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一开始默认、允许了暴力的存在,从而导致家暴一直持续乃至不断加重。要从暴力开始冒头时就明确说“不”,在家庭中及时制止损害他人的家暴行为。

  @RitaL的番外篇:家暴不仅是一种暴力,更是一种控制欲。希望有家暴倾向的人可以去医院看看心理医生,也许有用呢。如果你爱你自己的家人,就应该看清自己,知道怎么才是对家人好,有病治病。遭受家暴的人,要擦亮眼睛,保护好自己。

  家暴涉嫌犯罪,法律应给予受害者实际的支持帮助

  @YRX:有关家暴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有时候警察不管家暴者,法院也不给其定罪。

  @高雄大宝:家暴严重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长期家暴的,涉嫌虐待罪。希望政府部门严格执法,落到实处,严惩家庭暴力。

  @佛系追瑜:家暴的当事人一定要勇敢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以为:家暴的后果很严重,决不能妥协忍让。希望法律切实保护被家暴者,不放纵家暴者。

  @桉明:被家暴的人都想离开,但是有些施暴者会在受害者离开后,继续去受害者单位或者朋友父母那里去骚扰报复,因此建议法律再进一步完善,保护受害者离开后不会被骚扰。

  @张小米桶:执法方面应给被家暴者实际的支持和帮助,如怎么摆脱控制,怎样保护弱者等。特别是报警后,不要只是说和了事,那往往会把一些受害者往死路上推。

  离婚冷静期可设,但并不适用于遭遇家暴情况

  @阿玲要努力:有人提出可以设立离婚冷静期,以解决家庭矛盾。殊不知,这样可能反而会使家暴升级,让那些受害者身体和心理双重受罪。难道真要打出毛病了才符合离婚条件吗?

  @An留白:我觉得,冷静期可以设,因为一时生气离婚的确实不少,但是遇到家暴这种就不适用了。

  @我老婆是最棒的:设立离婚冷静期,不是家暴多的主要原因。冷静期是要求夫妻两方分开的,没有要求还必须住在一起。真正应该改进的是,家暴应该被定为故意伤害罪,只要动手就直接刑拘。

  @李祎繁:不得不承认,世上还是有很多不幸的家庭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离婚的,设立冷静期可以避免一些遗憾的发生。国外有些地方是,申请离婚后夫妻双方分居一段时间,过了这段时间如果没有撤销申请,则离婚自动生效。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责任编辑:臧梦雅)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