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污染,不可简单归咎于农民素质底下

2018年11月09日 14:35   来源:光明网   熊志

  经国务院同意,由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制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发布实施。《计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有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治理,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等一系列目标。

  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计划》涉及的基本都是农村生态问题的难点。即便在相对发达的城市,像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一直都比较困难。对观念相对传统落后的农村来说,实现彻底的移风易俗,难度无疑要大很多。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生态破坏的种种症状,不可简单地归咎于素质问题,用歧视的眼光来治理。像很多农村地区水体、空气严重污染,主要破坏源并非农民,而是那些乡镇企业或者工业企业,在污染处理设备不达标的前提下,以至于出现疑是“癌症村”的现象。治理层面更需要考虑的是,职能部门环评把关为何不严格?

  另外像典型的农业化肥污染,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农民生态环保观念的落后,但另一方面何尝不意味着农药化肥的环保标准低下?

  从城市进化的历史来看,农村环保观念落后,更多还是投入不足的结果。没有像城市一样的污水处理系统,农民家庭当然不可能装上现代化的排污管道;没有集中化的垃圾收运处理站,四处倾倒垃圾的习惯自然难改。基础设施落后的前提下,要求他们像城里人一样,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生活成本和经济成本将急剧上升。

  当然,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钱是难题。比如《计划》也只是强调,“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而且对农村来说,由于人口分散,加大公共投入,面临着很现实的使用效率问题。但即便如此,那些没有财力支撑的贫困地区,不该成为生态治理的飞地,财政转移支付要加大扶持力度。

  经济水平差异,决定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移风易俗都是个循序渐进的工程,这要求在尊重农民生活习惯同时,切忌为了政绩而搞面子工程。此前有媒体调查,农村的改厕工作在基层异化,在山西省娄烦县,房前屋后、乡间路边、山坡沟里,没有围墙、没有顶棚、裸露在外的蹲便器随处可见。

  此次出台的《计划》,距离2020年的目标时间,只有不到两年左右。考虑到农民对农村生活方式的依赖性,在完善基础设施同时,实现环保观念变革,达成治理目标难度依旧不小。在这样紧迫的时间限制下,更得防止形式主义作风,用折腾底层的面子工程来应付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计划》强调,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从责任主体来看,一方面,必须保证公共投入资金到位;另一方面,不可以罚代管,职能部门必须充分尽到告知教化的义务。

  强调农村生态破坏并非一个素质论命题,也是为了提醒,它是政府对农民、农村公共服务欠账的体现。尤其是在节点逼近的前提下,不能将治理成本,全部转移给农民,甚至用简单粗暴的罚款方式,来逼着农民选择更环保、但成本急剧提升的生活方式。在推销生态环保观念时,无视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规律以及路径依赖,只会激化基层的矛盾。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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