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箱没投信口 检察院别急于“甩锅”

2018年11月02日 12:01   来源:光明网   陈广江

  11月1日,一段在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个标注为“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的举报箱四周没有投信口,无法投入举报信。对此,广东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称,举报箱10月中旬设置,是广告公司制作举报箱的时候忘记设置投信口,目前该举报箱已经更换。

  举报箱没有设置投信口,这个玩笑开大了。相较于将举报箱设置在摄像头下或只有姚明才能够到的高度,这个没有投信口的举报箱真成了名副其实、当之无愧的摆设。

  之前,媒体曾多次曝光“姚明专用式”意见箱、举报箱,涉事部门给出的说法是“担心小朋友破坏”“防止行人撞到头”“刚悬挂上还未验收”等,总之要么出于好意,要么是别人的责任,把“锅”甩得远远的。这次也不例外,涉事部门把举报箱没有投信口的责任都推给了广告公司。

  这也让人联想到一些地方频频出现、同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乌龙标语”,事件处理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将标语撤下、更换,由广告公司当“背锅侠”。问题是,广告公司背得动、背得起这个“黑锅”吗?无论举报箱还是宣传标语,其出炉过程需层层把关,任何一个环节稍加注意,就不会闹出这种奇葩笑话。

  坦诚讲,在互联网时代,传统实体意见箱、举报箱的功能大大弱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已失去存在价值,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如果相关部门真正重视倾听社情民意,乐于、善于倾听社情民意,举报箱还会“忘记”开投信口吗?还会设得“高不可及”吗?

  意见箱、举报箱沦为摆设并非个例,背后折射出一些部门和相关领导依旧奉行“鸵鸟”思维,不愿听、听不进、不会听群众意见。据报道,当前基层广泛存在着有意见不能提、不敢提、不愿提的现象:有的实体意见箱实际上已变成摆设,甚至沦为“垃圾箱”,一些网上意见箱同样存在着相对隐蔽、疏于维护、反馈不及时等问题,最终导致意见箱、举报箱遭遇“信任危机”。

  越是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相关部门越应注重畅通线上线下的各种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全面地收集和掌握真实的社情民意,以供决策参考。倘若民意表达渠道堵塞,“下情”无法“上达”,一些问题和矛盾无法化解,可能养痈遗患,甚至变为威胁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定时炸弹”。

  因此,更换没有投信口的举报箱的同时,涉事部门更应反思工作态度和方式,扫黑除恶需要全民动员,如果连一个举报箱都能搞出这种笑话,岂不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欢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更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妨从小小举报箱开始。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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