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哄抢橘子者 拷问“仓廪实而知礼节”

2018年10月26日 14:31   来源:东方网   吕可玫

  10月17日陕西洋县“货车追尾大人小孩一同哄抢橘子”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月24日,陕西洋县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经过连续多日的走访调查和询问取证,洋县公安局依法拘留5名盗窃桔子的违法人员。(见10月25日的中新网)

  拘留哄抢橘子者,从严打击哄抢行为,好。好就好,此举能够打击哄抢歪风,营造良好的民风,树立人间正气,让人人受益。试想,如果自己的橘子被别人哄抢了,将情何以堪?

  其实,随便哄抢他人财物,涉嫌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至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哄抢者的刑事责任。因为哄抢他人财物,就是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如果哄抢的财物属于“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还会构成侵占罪,将受到刑法制裁。

  问题是,时下,哄抢早已因“破窗效应”而形成了一种不良恶习。如村民们哄抢苹果、西瓜、食用油等,市民们哄抢鲜花、雨伞、钞票等,让人纠结。其背后,反映出少数公民的国民劣根性,正拷问在“仓廪实”的情况下,如何让公民“知礼节”。试想,现在对群众缺乏一种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的有效教育,以致许多群众不知礼节,不知荣辱。这种行为,除了让人脸红之外,就只剩下麻木和羞愧了。麻木和羞愧的不是因贫困而导致一些群众素质低劣,而是因教育的缺失而导致一些低素质者“不抢白不抢”的心态泛滥。

  当然,生存压力的增大,往往让人难以守住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底线,干出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来。但许多哄抢行为并非因为穷,除了国人的劣根性、喜欢占小便宜以外,关键是“法不责众”的心态在坊间颇有市场,导致一些人有恃无恐、无凭无据地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而当传统道德难以约束这种哄抢行为时,理应启动法律的强制机器,弥补道德约束力的不足。否则,法律不显威,邪气就会上升,哄抢还会发生。

  古语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不仅是说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莫忘了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是说,在“仓廪实”与“知礼节”之间的衔接有一个过程,这就需要强化教育引导,让每个人在“破窗效应”面前有个理性的反思与担当。毕竟,能否守住社会道德底线,不违法,不仅考验人的文明素质,更考验政府部门的职责与管理水平。对于这起哄抢橘子事情的发生,不能简单地视为偶然事件,即使是,太多这样的偶然事情,早就形成了必然。因而,对此,不仅要“严打”,还要重拾“仁义礼智信”,不断加强公民法律和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以弥补社会物质与精神的断层,别让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底线再次被突破。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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