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猫娘”被批捕,你怎么看?

2018年10月17日 07:18   来源:钱江晚报   

  日入50万售假毁证逃出国

  网红“猫娘”被批捕

  今年5月,网红大V“美pi猫娘”(本名于某)因被网友曝光所卖韩国品牌眼镜是假货,销售利润约为50万元,其店铺被平台关闭后清空微博卷款跑路,案件引起警方重视。近日,记者从深圳公安局龙岗分局了解到,于某及其丈夫杨某于今年7月回国自首,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南方日报)

  @狗尾巴花773:信息时代的诈骗越来越严重,君子爱财,最重要的是能够取之有道。

  @小学生小王:即使跑到国外还是终究逃不过法律的惩罚,执法过程的日益完善让这些投机分子最终自食恶果。

  @老高:售假一天可赚几十万,可是有机会花这个钱吗?欺骗消费者的行径终将被揭露,无论何时何地,售假都不会长久,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获得信赖,长久地发展下去。

  @彳亍:一个愿买,一个敢卖;一个真傻,一个真精。这是被发现的一个网红,恐怕还有很多类似的人没有被发现。

  @走江湖的大程程:知假售假,自己断了自己的路。那么多粉丝呐,咋不珍惜呢?踏踏实实卖正品也是能赚钱的呐。

  大伯逆行以家境一般想逃责

  交警依法判其全赔

  12日,浙江义乌的骆大伯骑电动车逆向行驶,撞上迎面驶来的奔驰车。在得知奔驰车的车损在4万左右,骆大伯让交警体谅他一下,称他家境一般,让交警把责任认定给奔驰车;而奔驰车主也表示同意,愿意承担责任,从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交警很明确地拒绝了他们,认定骆大伯逆向行驶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4万多元费用全部由骆大伯一人承担。(FM93交通之声)

  @DaYi:支持不和稀泥执法,法外可以有人情,法内都要按规矩,支持交警。

  @未知艺术家:保险公司凭什么替你的违法行为买单?也要对保险公司负责才行。

  @小纠只是个传说:这才是执法者该做的,执法者无权修改规则,这就是规则的威严。

  山东微山县

  通报13岁女生遭辱骂殴打事件

  近日,网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女生被多名女生威胁下跪并被踹倒在地,此过程中,被下跪女生还遭遇扇耳光、强迫吸烟和泼水等恶劣行为。10月15日,山东微山县网信办工作人员回应称,警方介入调查核实,并对打人者给予了批评教育。由于打人者均不满16岁,根据相关法规免予刑事处罚,但会将打人行为记入个人档案。(澎湃新闻)

  @文天林医生:这种殴打羞辱不一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而是可能对孩子造成严重的终身的心理伤害。无论执法者、老师还是家长都远远没有意识到这种伤害的严重性。

  @大兄弟:理解大家觉得处分不够,但也是有法可依的处理,至于具体的执行问题还需要在哪里弥补,需要日后的改进。

  @瞅一眼:批评教育还是太粗略,具体要达到实际的教育效果才可以。

  @武僧:除了把重点放在惩罚上面,更重要的是关注这些遭遇暴力的孩子的恢复情况。

  黄青 整理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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