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刃向内”遏制干预案件的不正之风

2018年10月15日 15:23   来源:千龙网   刘明月

  “违反规定为被举报人、被谈话人等转递涉案材料、通风报信……”“打探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环节信息……”日前,安徽出台《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报告登记备案规定》,明确上述等5类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具体情形,并要求对发生这些情形的,应一律拒绝,并报告和登记备案,对情节较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纪检干部的一言一行更是备受关注,要更好地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就要在防止“灯下黑”上下功夫。

  对于纪检干部来说,打听案件相对于更加容易,也有的是因为对自己的要求不严格,纪律意识不强,在不知不觉中就透露出来了,这样的错误很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敛财工具”,同时也败坏了党风和政风。

  不管是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还是说情干预,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他们借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获取了一手的资料,又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的身边人“开后门”,这也是违纪违法的行为,更是法治观念淡薄的表现。

  明代政治家钱琦在《钱公良测语》中也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要避免这些歪风的滋生蔓延,还是要从自己的身上下功夫,只有“刀刃向内”,让那些隐藏的问题暴露出来,才能够让党员干部在“改错”上用心。

  纪检监察部门也不是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相反,正因为他们身份的特殊性,更需要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他们,才能够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让他们利用手中的“利剑”,铲除一切不正之风,让公平正义回归。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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