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与法律为“高楼扔狗”画上句号

2018年10月15日 11:36   来源:东方网   苑广阔

  大连财经学院“男生自曝7楼扔下宠物狗摔死”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该校官方微博10月13日中午发布通报称,同意涉事学生家长提出的退学申请,目前该学生已办理离校手续,由家长带其回家。这已是今秋开学以来,第二次有大学生因虐杀动物而“退学”。今年9月,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一名新生用弓箭射杀流浪猫,校方最终对该生予以退学处理。(10月14日未来网)

  宠物狗被摔死、流浪猫被射杀,两名涉事大学生也以退学收场,这显然是一个双输乃至多输的结果,也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而从一个积极的角度来看,两名涉嫌虐待猫狗的大学生遭受舆论的谴责,并且最终被所就读的大学“劝退”,也是社会的一种进步,是社会更加文明的体现,说明这种虐待猫狗的行为,越来越不被公众所容忍。

  但是经验告诉我们,即便一起虐待猫狗事件中的当事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并不能完全阻止下一起类似事件的发生。否则,也就不会9月份刚刚发生大学生射杀流浪猫事件,进而10月又有大学生虐杀宠物狗了。这说明,单纯的依靠舆论谴责,依靠当事人所在单位的批评教育、问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想从根本上避免,至少是减少类似事件的多发、频发,最终还得从加强生命教育和完善法律法规入手。

  不管是流浪猫还是宠物狗,它们都是一条条生命,尤其是随着猫狗被视为人类的伴侣动物,在越来越多人的眼里,也就拥有了不同于其他动物的身份和地位。所以善待猫猫狗狗,给予它们更多的动物福利,也就成为了人类更加文明,社会更加进步的体现。而即便对于非猫狗类的其他动物,比如最终要走上人类餐桌的鸡鸭、牛羊等等,现在也被强调要给予它们必要的动物福利,包括“人道宰杀”等等。

  而这种对动物生命的群众,权利的关爱,不会凭空而来,需要依靠教育和引导,尤其是需要基本的生命教育作为基础。但我们的教育,在这方面显然是严重缺失的,因此不但是大学生,从小学中乃至从幼儿园开始,就要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培养对他们正确的对待生命的价值,理解生命的意义,就成了当务之急。这不仅仅有利于他们现在和未来对动物生命的关注,同样有利于他们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目前与动物相关的法律,也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而关于保护动物,仅有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法”,并不适用于流浪猫、宠物狗和动物园的动物。这说明,我国在动物保护和管理立法体系的构建方面,还存在不足,数量庞大的宠物型动物,被饲养动物,其保护和福利仍旧处于法律的空白地带。尽管结合到现实语境,要明确虐待动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还需要一个遥远的过程,但至少一些地方可以先行先试,以条例等方式来加强对动物生命的保护,福利的保障。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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