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边救人边拍视频 有何不妥?

2018年10月10日 07:53   来源:红网   严奇

  路遇老人受伤倒地,你扶不扶?怎么扶?国庆长假期间,衢州三个00后少年给出了他们的答案:一边摄像留证据自证清白,一边扶起了86岁的老太王水莲。对此,有记者则表示:涉世不深的孩子们在行善时本不该有这么多顾虑,任何人在行善时都不该有这么多顾虑。(钱江晚报10月9日)

  诚然,人与人之间是应该多一点信任,记者的角度似乎没有错。只是,在谈相互信任之前,得做到相互理解,至少多一点相互包容。少年摄像以自清,不需要忧心和反对,他们需要的是支持和鼓励。

  也许有人会说,少年拍视频未免把老人“看坏了”。可在事发之前,便认定八旬老人不会有恶意,这不是理智的态度。何况,挑起争端的主角,也不一定是老人自己。少年有视频的佐证,至少能还原现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非议。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保护自己的意识,不等同于对他人的怀疑。当我们认为,少年用最大的恶意揣度老人时,我们何尝不是用最大的恶意揣度少年?

  进一步来说,信任的基础是相互了解,少年不认识老人,又何谈信任?现实中,因无条件信任所造成的伤害比比皆是。社会最不应该提倡,就是对待任何有需要的人,都秉持无条件的百分之百的信任。共建信任社会,的确需要每个人的付出,但我们在谈个人付出之前,更应该关注的是,用何种措施保护施救者,不因他人的失信受到侵害。在缺乏现实措施之前,惶谈无条件的信任,也是一种不负责任。

  古人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当别人对我们施以帮助却拍摄自证时,心中难免会产生“不被信任”的伤害感。可换位一想,我们之所以感受到伤害,原因在于我们了解自己不是坏人、对待不了解自己的人,不必苛求太多。当我们怀疑对方之时,也犯下了对方怀疑我们的“错误”。在没有彻底根治“救人被讹”的情况下,对对方的自我保护举措给以相当的理解,也是一种道德观。

  近几年来,因扶起老人所引发的争端层出不穷。就在上个月,浙江金华一男子扶起摔倒的老人后反遭讹诈的事件,就让人心惊。南京彭宇案已成为道德场中一根芒刺,若不能给予施救者多一点保护,又有多少人敢“心无旁骛”地帮助他人?救人的重要性始终排在拍摄前面。在不影响救人的前提下,拍摄视频以自证并无不可。而施救之前先保护自己,也是这个社会所应该提倡的。

  在社会思潮日趋复杂的当下,建立一个诚信的社会,注定是漫长而艰巨工程。对待少年的举动,基于现实背景下的客观评价是有必要的。任何从善的建议,都得以保护少年为先,莫让任何一点点地质疑,阻碍他人救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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