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涂鸦当记入黑名单

2018年10月09日 07:52   来源:北京晨报   

  西湖边有块石碑,上刻“杭州西湖”四个大字,常有外地游客来此留影,这块石碑也成了网红。然而10月1日一大早,人们发现石碑上多了几个红色字,字体歪歪扭扭,大致可看出是“平文涛”“无砂之禅”。管理人员在拍照收集好证据后作了清洗。10月7日,乱涂乱画的河北邯郸籍男子平文涛在钱王祠附近的石碑上再次涂鸦时被警方抓获。(10月8日《钱江晚报》)

  ●批评

  必须零容忍

  在风景区刻字,没有人比中国人更有悠久传统,给风景抹上了一笔不和谐色彩,让不少游客、市民觉得大煞风景,然而这个信手涂鸦的“牛皮鲜”,多少个文件管不住,也让景区管理方感到头痛。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心情理解。但是信手涂鸦的不文明行为对景区带来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涂鸦留名,作为一种习惯性陋习这些已经不是用简单的个人素质就可以评价的了。在风景区刻字,给风景抹上了一笔不文明的色彩,大煞风景,污染了公共资源,是社会公德缺失的表现,让臭名远扬,让文明蒙羞。

  风景区刻字,破坏文物和公共设施,对于平文涛们的行为绝不能容忍,发现一次,立即“捉拿归案”,进行损失评估,依法予以严惩,并课以重罚,让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长记性。

  诚然,刻字涂鸦,作为一种习惯性陋习,这些已经不是用简单的个人素质就可以评价的了。不妨堵疏结合,逐步改变人们的习惯性行为,引导人们逐步养成不乱写乱刻乱画的文明行为,游客有了愿望实现的途径,把握从众者的心理意愿,通过疏堵结合,逐步去培育公众的文明习惯意识,才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消除乱刻字的陋习。(汪代华)

  ●观察

  不能止于道德谴责

  “平文涛”被抓,真的让人说不清是“必然”还是“偶然”。从大道理上说,“伸手必被捉”是一个必然,即使现在不被捉,今后也可能被捉。下一步的问题是,当警方查清事实后,将会如何处罚?警方表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他们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当“平文涛”第一次在“杭州西湖”石碑上写字之后,有人说“平文涛欠杭州一个道歉”,似乎只要平文涛道歉就可以了,但此事“一个道歉”未必就能画上句号。“扬名立万”虽然可以理解,在建筑物上刻字却不可谅解。这也是《旅游法》等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而所谓“平文涛欠杭州西湖一个道歉”,仍然属于道德范畴,所以只是批评教育、认识错误。他能认识错误,主动道歉当然好,但不能止于道歉,也不能只是道德谴责,还应该依法惩罚。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在风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五)在景物上涂写、刻画、张贴等。

  对于违反规定者如何处罚,《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三)有第(三)、(五)、(六)、(九)、(十)、(十一)、(十二)项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应该说,杭州市地方立法对于这种在景区随意涂写、刻画的处罚是轻的,笔者看到的比较重的是山东,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圈占摄影位置向游客收费的最高罚一万元,在风景名胜区刻字立碑情节严重的最高罚二十万元。

  现在,平文涛在公众要求道歉之后不仅没有道歉,而且继续违法活动,显然加重了违法情节,应该加重处罚,或者在原规定中从重处罚。不仅要公开道歉,还应该处以罚款。(殷国安)

  ●提醒

  爱风景才真懂风景

  景区涂鸦,古已有之。晋代书法家王羲之有临行题壁之习,唐代大诗人李白的《望庐山瀑布》、宋代文学家苏东坡的《题西林壁》等名篇,皆是游山观景时随心所兴之作。成书于明代的长篇章回小说《西游记》里有个场景十分典型: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仍未跳出如来佛手心,误把佛祖手指当作顶天柱,拔下毫毛变作浓墨双毫笔,在其上写了一行大字:“齐天大圣到此一游。”

  对于绝大多数涂鸦者来说,每到一处乱涂乱画,其动机和立意都绝非王羲之那样大“秀”书法艺术,或像李白、苏东坡等文人雅士那样讲究与自然风景互动,寄情山水、托物言志。其心理走向大概与泼猴孙悟空差不多,纯粹是要搞出一幕幕恶作剧,以别样的方式“留名”“留痕”。只不过如此“留名”,无异于大煞风景,破坏了山水风光的美感与完整性,污染了他人的视觉感官,留下的背后遭人指指点点之骂名。

  文明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通行证,规则是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无视人间仙界秩序的孙悟空,最终被压在五指山下判处五百年有期徒刑,其罪行之中当然有写错了地方的“到此一游”。既然孙悟空遭此重处,其乱涂乱画的传人也不能逍遥逃离法律和道德文明的“五指山”——除了必要的道德谴责和舆论批评,有关方面也应增强制度的刚性,比如将涂鸦者记入社会信用记录和旅游“黑名单”,在若干时限内由一省一域乃至全国范围内的景区对其实施禁入措施;再比如勒令涂鸦者自行清除“鸦迹”,或支付专业人士清理修复的成本,视破坏损毁程度进行经济追偿乃至法律追责。

  爱风景才是真懂风景,爱风景的良好行为风尚也是美丽风景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心实意与风景互动,可以在景区专门提供的涂鸦墙上表达,或者像唐诗宋词创作者那样在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写出现代版《徐霞客游记》。千万别像孙猴子那样乱写乱画。(张培元)

  ●建议

  更须依法惩治

  事实上,旅游文明一再被提及,但不文明现象依旧存在。遏制不文明,一方面,需要靠景区完善管理,比如,增派巡查与管理力度,配好电子监控等;另一方面,也需要游客的自律以及对不文明的制止;再者,更不容缺失对不文明行为人的依法惩治,唯有让不文明人尝到法律法规的威严,才会促使其对自身任性行为有所收敛。

  依法惩戒不文明游客,须落实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就明确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同时,警方也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文明行为人进行依法惩治。依法惩戒不手软,才能倒逼游客规范自己的行为。

  同样,诚如媒体所言“文明旅游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中国公民文明素养的体现,关乎‘礼仪之邦’的形象。”的确如此,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境外游,不文明行为会在瞬间传遍整个网络,如此,不仅丢的是自己的脸,更会让“行走的中国名片”大失光彩。所以,游客个人的修养与做派,也是国家形象的彰显。

  据测算,今年国庆“黄金周”国内游和出境游规模预计将达到7亿和700万人次,文明出行即将迎来又一次“大考”。同时,也不会排除会有下一个“平文涛”出现。一个共识是,提升文明素养不能光靠教育引导,更需制度约束,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和依法处罚力度。故此,对“平文涛”们就须零容忍、严惩戒。(杨玉龙)

  ●三言两语

  “平文涛” 被抓现行,但他只不过是不文明者中的一个。用法律和道德钳制“平文涛”类丑行,势在必行。

  ——严墨

  在景区乱涂乱画、恣意妄为,不仅破坏了旅游资源乃至古迹,严重影响广大游客的游览体验,还逾越了法律红线。

  ——陆青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唐欣

  破坏文物、毁坏公物的丑陋行为屡禁不止,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霍力革

  只有人人都有“敬畏”之心——敬畏自然、敬畏法律、敬畏文明,我们才可能“不虚此行”,发现并定格真正的美景。

  ——斯涵涵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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