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机制当成为学者计划的标配

2018年09月27日 06:51   来源:红网   邓海建

  今年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20周年。近日,教育部公布《“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1年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据了解,新的管理办法提出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强制退出的学者不得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9月25日《光明日报》)

  20岁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终于有了退出机制,这是其成年的标志。早在今年初,教育部决定撤销陈小武的“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责成学校解除与陈小武签定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聘任合同。此事引发的涟漪效应,就是促使制度设计者去反思:动态的学者奖励计划,如何防止掉入刻舟求剑的陷阱。

  越是重视学术奖励,越要防止浑水摸鱼。退出机制传递了一个鲜明的价值信号:学者桂冠不是终身制的,更不是铁饭碗,你干不好或者不好好干,也是要拉入黑名单的。仔细研判一下这个退出机制,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自己干不下去的,没法子完成聘任合同,这种概率较小。毕竟,国字号奖励,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一般也不敢去挤这个门槛。二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师德和学术道德情节严重等情形的,这种情形在概率上显然会大一些。而且,一个社会化的学者,究竟能否在这些底线问题上始终清白如许,确实不能看一份材料、一次表态或者一场秀。

  升级版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之所以祭出了退出机制,大概无非有两个主因:第一,学者是人、非神,是人就有七情六欲,是人就可能一步踏错,如果带个帽子就要“为学者讳”,学术土壤就会异化。比如眼下争议很大的韩春雨事件,比如前一阵子叫人浮想联翩的ME TOO事件,我们不妨做个最坏的假设,如果我们的学者涉及这些问题,头上的王冠还是稳如泰山,公众岂止是伤心失望?

  第二,从制度上说,全世界的产品都没有免检的,学者奖励计划当然也应该有个动态的监督机制。不能说你今天是学者,出事儿了还要占着学者的位置和资源。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分量很重的一个学术奖励,当然应该有鲜明的价值取向,起码要在学界起到示范的好作用,既不能为了一万块钱就跑到微博上给企业站台,更不能在学术之外放飞自我、甚至无法无天。德在才先,这是基本的方向。有才无德,有时比有德无才还要可怕。干净的学术空间不是自动生成的,成绩好就自动获评“三好生”的逻辑也该在成人世界扭转过来了。

  当然,我们更希望退出机制成为一切学者计划的标配。说白了,只要是财政埋单的所有学术荣耀与待遇,都应该有弹性退出机制兜底。这种退出,初级阶段可以是强制退出,高级阶段应该引咎自处。一句话,学术若没有点正气和风骨,社会的文明和良心,大概也就难以叫人省心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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