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狗判三年 为什么让人觉得冤?

2018年09月20日 07:17   来源:燕赵晚报   何勇

  自制毒鸡肝并投放在小区草坪,致使6只宠物狗死亡,因“投放危险物质”一审获刑3年……日前,发生在辽宁男子邹某身上的事,再次让网友吵作一团。(9月19日《中国新闻网》)

  从法律角度说,毒杀宠物狗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这样的量刑判决其实并不重,这不是一起葫芦僧断糊涂案。因为在小区草坪上投毒毒杀宠物狗,其目的不管是为了毒杀宠物狗,还是要毒杀他人,这在客观上都已经犯了投放危险物质罪,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无不可。而且,投放危险物质罪起步量刑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换言之,毒杀宠物狗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是最低标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毒杀了人,那就不是三年有期徒刑了。

  但是,就是这样一起量刑在法律上没有争议的案件,却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争议,很多网友觉得毒死狗判三年有期徒刑判得重,是一起冤案。究其根本,不在于毒死狗判三年本身的量刑过重,而是当下不文明养狗的违法成本太低。两相比较,才让人觉得毒死狗判三年很不公平、判得很重。

  众所周知,当下不文明养狗、违法违规养狗行为比较多,城市狗患相当严重,早就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但是,不文明养狗、违法违规养狗行为的违法成本却很低。只要没有引起恶劣后果,一般只是罚款了之。即便是发生狗咬伤人案件,狗主人一般也只需要对受害人给予经济赔偿,很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换言之,狗把人咬了,甚至狗把人咬成重伤了,狗主人一般不会被判刑坐牢。退一步说,就算狗把人咬死了,狗主人要被判刑坐牢,基本上也只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各地对狗咬死人案件的判刑来看,狗主人判刑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并不多见,大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发生在2013年5月的遵义晨练老人被狗咬死案,狗的主人周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今年3月发生的山东泰安护林犬伤人致人死亡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而人把狗毒杀了,却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还不缓刑,这就让人产生了一种人不如狗的感觉,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

  可见,要让大众能够接受毒杀宠物狗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判罚,对这样的判罚心服口服,不觉得这样的量刑过重,最根本的是要切实提高不文明养狗的违法违规成本,要将不文明养狗的狗主人绳之以法。市民存在不文明养狗行为的,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不管有没有发生狗咬人、狗伤人的后果,都应当予以重罚,而不能只是罚几十块钱了之。如果发生狗咬伤人、狗咬死人事故,狗主人除了向受害人给予民事赔偿之外,必须以过失致人受伤或者死亡罪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在量刑上应当采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起步量刑,而不能以情节较轻的来判决。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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