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打孕妇:谁让狗事又坏了人事

2018年09月11日 07:38   来源:红网   严奇

  近日,杭州一名孕妇在微博上控诉称,遭杭州本地一名网红“Saya一 ”殴打致先兆早产,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据微博内容显示,起因不过是一只没有牵绳的法国斗牛犬冲撞孕妇,引起双方冲突。

  倘若事件真如一方所描述的那样,那真不知道这名网红是如何看待自家斗牛犬的。无论是把狗当“孩子”看,还是当“财产”看,作为一名成年人,都应该知道“人命比狗命重要”这个基本的道理。为了狗事与孕妇冲突,致使后者先兆早产,其中看不出有多少道德观念。

  孕妇群体承担孕育人类下一代的光荣责任,是这个社会最应该关爱和呵护的一个群体。即便两人存在争议,面对一个已经怀孕32周的孕妇,也应该在情绪上保持基本的克制,这是对生命起码的尊敬。何况,这名网红也是一个女人,她身旁的母亲也曾经是一名孕妇,一名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一位母亲又何苦为难另一位母亲?

  近年来,由不文明养狗引发的冲突数不胜数。而养狗行为是否文明,一条细绳是否拴紧,便可分辨。试问,自家小狗有没有拴绳,有没有乱跑,身为主人自己难道还不清楚吗?不拴绳让狗乱跑,就得为可能造成的伤害付出代价。人的头顶上还有法律,狗的脖子上就没有限制吗?

  的确,有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可我们身处现代社会,人狗矛盾也只是生活中的小事,没有什么不是可以心平气和解决的。自家小狗乱跑被踢,不看缘由,只是护短,这恐怕不是为了“狗的面子”,而是为了顾全自己的颜面。说到底,为小狗被踢,殴打孕妇,也不是什么爱狗人士与他人的冲突,而是由养狗素质不高所造成的恶果。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一起普通的纠纷,不应该和“网红”的头衔挂钩。可作为一个有数百万粉丝的“时尚红人”,其一言一行也必将掀起不小波澜。从某种程度上看,网红就应该承担起比其他人更多的社会责任。为狗殴打孕妇,性质之恶劣,旁人有目共睹。若此类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治,那对保护孕妇权益来说,必然有害无益。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造成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的,属于重伤二级。不知道,这名网红在接受调查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作为旁人,关注孕妇的健康,不让伤害扩大,也是我们需要做的。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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