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删差评,当心被重罚

2018年09月07日 08:41   来源:红网   雷钟哲

  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近日表决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对“刷好评”“删差评”“大数据杀熟”等现象作出规范,为消费者撑腰。专家表示,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9月4日《扬子晚报》)

  有道是“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套用一下,可以说成“选货购货先看评货”。购物前先看评价和用户体验,是很多网购消费者的习惯动作。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电商平台的评议往往掺杂大量的水分。有的雇用水军大加吹捧、点赞连连;有的大量灌水,稀释负面评价;或者干脆删掉,从网上蒸发得干干净净。

  当评价失去客观、真实的特质,这个评价就毫无意义,反倒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埋下不和谐隐患。新通过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显然,这个对电商违规行为坚决“说不”的规定,敲响了违规重罚的警钟。

  除了不能删差评,刷好评同样被严禁。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和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这就有助解决快递延期等问题。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与时俱进、应时而生的法规。它的实施,有望解决电商经营中的混乱现象,助力电商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显示,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营收规模为5027亿元,首次突破5000亿大关。“无人”零售市场增速飞快,交易规模近200亿;大数据市场交易旺盛,市场规模达358亿元,是2012年的10倍之多。如今,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量的手机用户,网上交易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及时出台《电子商务法》,对电商平台和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规范,加大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是一个惠民益民、维护秩序的善政。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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