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社会融合的探讨

2018年08月22日 15:24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司林波    聂晓云 

  [摘 要]     雄安新区社会融合是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鲜明的不可“逆”性,原住居民与新移民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为新区建设释放巨大活力,对新区整体规划具有战略性意义。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社会融合具有鲜明特点,社会结构、社会资本、社会文化、社会心理等会成为影响新区社会融合发展的因素,应从社会管理制度、发展理念、城市接纳度、差别化干预、社会保障网络等方面构建促进原住居民和新移民社会融合的具体实施路径。

  [关键词]     雄安新区;社会融合;原住居民;新移民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口迁移成为工业化发展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社会空间结构变得更加复杂化与多元化,社会融合问题成为我国城市型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雄安新区作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标杆,对于原住居民与新移民之间社会融合关系问题的研究,将会对新的历史时期更好地解决其他城市人口社会关系问题形成可复制的发展经验。[1]本文在对雄安新区原住居民基本现状及社会融合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以原住居民与新移民间关系为研究对象,尝试提出驱动雄安新区社会融合发展的基本路径。

  一、促进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社会融合的意义

  (一)雄安新区原住居民基本现状

  随着雄安新区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生产空间结构的重组、劳动和权利再分配所加剧的城市新移民与原住居民的“新二元关系”成为城市化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在总行政面积1557平方千米的土地上,雄安新区现有在籍人口113.02万人,常住人口104.71万人,人口密度为1000~1250人/平方千米,已接近目标人口规模的一半左右。[2]据《2015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报告显示,容城、安新、雄县三县农业总人口为72.2万人,非农业人口为40.82万,该地区生产总值为211.06亿元,农业人口占较大比重,达到总人口的60.2%,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占比为13.59%、63.32%和23.04%,[3]该地区经济效率较低,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智库课题组发布的报告,新区远期规模应控制在500万左右;摩根士丹利报告称雄安新区人口规模在未来10~20年内将达到340万~670万。[4]

  雄安新区未来人口结构以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但就目前来看超过总人口一半规模的农业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人口结构很难适应新区发展规划建设。原住居民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对新区社会融合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对于原住居民,新移民规模较大,如何促进原住居民与大规模新移民之间的有机融合,防止二者之间的社会分化成为雄安新区健康发展面临的新课题。

  (二)雄安新区社会融合发展的现实意义

  1. 提升城市发展活力,增强城市可动员资源 

  社会融合作为城市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缩小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社会距离,加速二者的社会融合,有利于提升其对新区建设的认同感与荣誉感,进而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新区在建设过程中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的一体化发展,有利于调动各主体参与到新区规划和建设之中,增强城市可动员资源。

  2.合理调整结构存量,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

  社会融合的理论基点在于平等与共享,理性与包容的社会融合模式有利于改善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的社会关系,有利于更多人才的引进与各结构人才储量的合理匹配,进而为新区建设奠定充裕的人力资本。雄安新区作为我国改革攻坚时期更好促进城市型社会发展的主要引擎力量,其在治理“大城市病”、改善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社会关系方面,能够对我国未来城市型社会的建设形成可复制的发展典范,[5]有望成为创新城市人口发展模式的转型标杆。

  3.消除城市发展的社会隐患,积极促进“内涵型”城市建设

  社会融合的实质是新移民与原住居民之间相互渗透和融合的双向互动过程,其目的是消除城市社会隐患,处理好城市各功能之间的关系,推动“内涵型”城市建设步伐。社会融合通过合理匹配投资型、智力型、劳力型移民与原住居民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培育和打造人才与产业合理发展的双引擎,从而弥补区域发展短板,缓解新区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矛盾与社会摩擦,有效避免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推动以人为本的“内涵型”城市建设。

  二、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社会融合的鲜明特点

  社会融合问题在我国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出现,再次成为社会研究的热点。雄安新区社会融合问题不同于以往相对弱势的流动群体基于“乡—城”“城—城”空间位置的转移,以往更多强调的是流动人口的融入问题,而雄安新区社会融合面临的是大规模高素质移民与相对弱势的原住居民之间融合的现实问题,肩负着“千年大计,百年大事”战略部署的雄安新区社会融合具有其鲜明的特点:

  (一)融合结构:主体身份的特殊性与复杂性

  从社会融合主体结构来看,短期内雄安新区新移民多为从北京随迁过来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融入程度较高。而原住居民作为被动卷入新区建设的特殊群体,本身所具有的职业能力素质较低,更多将自己固化在原有的社会关系之上。雄安新区社会融合与传统研究最大的区别在于主体间禀赋的反向差异。新移民不同于以往的“乡—城”单向性流动,他们在能力上更具有突出优势;原住居民与以往相比丧失制度上的优越感,使得他们在主观感受上呈现出异质性。这种主体身份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使得雄安新区社会融合表现为大规模高素质流动人口与较低资本储量的原住居民间的矛盾。

  (二)融合基础:多元文化间的大融合

  文化层面的融合是社会融合的最终目标,也是检验社会融合状态的重要依据。雄安新区原有的“本土文化”具有一定的封闭性,高素质新移民的融入,使得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通过碰撞、冲突、融合,从而演化为新时期的“雄安文化”。雄安新区在文化建设上具有鲜明的特点,是在本土文化基础上对外来多元文化广泛吸收融合形成的新文化。雄安新区新文化与传统的以相对弱势的群体流入模式形成的城市文化是完全不同的,它不是建立在本土优势文化对外来文化排斥的基础上,而是在多元文化大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根据雄安新区的高端定位,雄安文化应该具有高度开放包容性,外来文化不是弱势,而是对本土文化展开强势融合,进而随着雄安新区建设进程的加速形成具有高度开放性、包容性和时代性的新文化。

  (三)融合动力:政府主导与个体自由相结合

  雄安新区是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推动设立的,其社会融合的动力也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政策驱动,与传统社会融合中利益的驱动有着根本性的区别。雄安新区通过实施“巨人计划”“百人计划”、各类招才引智大会等方式,在控制人口增量的基础上完善引才政策,并为人才的引进提供配套设施,取消户籍限制、创新市场激励机制与相关保障性制度建设,[6]冲破了传统社会融合中的政策限制。除此之外,原住居民与新移民在政策感召和驱动下,在社会公共服务与预期社会收益的理性考虑下,总体上愿意适应并推动雄安新区的社会融合。

  (四)融合形式:在社会分工中实现双向融合

  雄安新区能否走上内生式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关键在于新知识人口的聚集。社会要有活力第一位重要的是持续不断地有新生代年轻知识群体的聚集。[7]从社会融合的形式来看,雄安新区新移民与原住居民间的社会融合不是哪个群体同化和适应另一个群体,而是在雄安新区新的社会和产业分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形成各群体有效分工、互相融合的社会局面。就雄安现阶段着眼,无论是高素质的新移民,还是知识素质相对较低的原著居民,要想适应雄安新区未来高度专业化的知识型生产的需要,必须持续地加强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培训,形成适应新区产业发展需要的新知识型人口。新知识型人口的聚集需要也使新区培训教育产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知识教育产业是否发达也直接关乎新区兴衰。因此,无论是新移民,还是原著居民,均在雄安新区的社会和生产分工中,以及不断的学习培训中,通过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最终实现有效融合,共同服务于新区建设需要。

  、影响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社会融合的主要因素

  社会融合是城市融合的一种特殊现象,是指新移民与原住居民不同群体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一种社会互动过程,既强调群体社会网络和内在同质性的影响,又渗透了以理性行动导致的个体差异。当前多元化与复杂化的雄安新区社会融合作为一项系统的再社会化过程,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一)社会结构因素

  社会结构的制约是指特定的外在结构不仅影响新移民与原住居民的理性行动,同时也影响着社会融合目标的实现。制度维度上的社会排斥,尤其是户籍制度以及衍生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已然演化为一种“社会屏蔽性”障碍制度,并对社会融合的进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8]首先,对于新移民来说,雄安新区户籍制度的改革与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加快了新移民融入新区建设的步伐,降低了新移民融入雄安新区的社会成本,但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融合社会关系的作用可能存在制度上的滞后效应,新移民作为刚来新区生活的居民,制度层面上的改善效果可能在短时间内难以体现,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融合进程;[9]其次,对于雄安新区原住居民来讲,雄安新区未来势必会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后起之秀,户籍制度上优越感的丧失,如果再加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与新移民之间缺少沟通,很有可能会产生高素质移民的介入一定程度上占有并降低了自己权利的心态,从而产生结构性排斥,增加了新移民与雄安新区城市主流社会的隔阂,社会融合目标难以实现。

  (二)社会资本因素

  作为一种嵌存于社会网络的潜在的隐形资源,对于雄安新区新移民来讲,初级群体是社会资本得以发展的基础,[10]以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交往能够加快信息资源的获取,使得具有较高知识和素质的新移民能够较快融入雄安新区的建设过程中,较高的素质和经济收入提升其参与新区建设的能力与积极性,进而有利于增加新移民对该地区的社会认同。同时社会资本具有差异性,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作为被动卷入新区建设过程中的特殊群体,尤其是大部分农民思想较为保守,更多地将自己固化在原有的社会关系圈内,使得他们在雄安新区的发展过程中,在生存、就业、环境再适应等方面都更为艰难,从而使得这种社会资本更有可能转化为社会排斥,进而阻碍社会融合的进程。

  (三)社会文化因素

  社会文化框架包括多个不同的文化体系,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反映不同群体、地域的各种文化现象和活动体系的总称。对于新移民来讲,其不仅要适应市场经济、现代工业社会文化,同样也需要适应雄安新区的地域文化。[11]工业社会文化为新移民提供了生存的必备技能,而地域文化则是新移民对雄安新区本土文化的了解、适应与是否接纳的一种综合反映。如果对于新移民的社会文化支持机制相对匮乏,未给予他们足够的话语与表达空间,这种资源限制将会加剧社会隔离问题的产生。对于雄安新区原住居民来讲,与新移民相比在教育、再就业能力等方面都准备得不够充分,较低的文化资本存量严重影响他们的职业流动与收入获得。当原住居民经济期望值遭遇经济收入尴尬时,有可能加剧原住居民对雄安新区社会文化的偏激认识,阻碍和延缓城市社会的融合进程。

  (四)社会心理因素

  认同和接纳是社会融合心理建构展开的理论基点,也是雄安新区社会融合进程的重要参考量表。[12]作为社会距离的一种客观现实反映,其最终目标是从隔离、排斥走向理性与包容。认同和接纳对于新移民来讲是社会融合最直接的环境反映,从北京随着国企、高校及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等随迁过来的高素质人才可能并不愿意放弃北京优质的公共服务,对新区建设可能会持排斥与抵触心理。因此雄安新区未来移民的职业、住房等硬环境与新区的社会服务、生活方式等软环境共同影响新移民对雄安新区城市的认同和接纳。对于原住居民来讲,社会融合作为一种社会必然趋势,其在新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适应性、社会满意度以及对新移民介入而对自身产生的影响是增强城市认同感、缩小与新移民社会距离的重要影响因素。[13]因此,新区建设所带来的可持续性效果与原住居民、社会移民之间的沟通互动效果对社会融合进程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四、驱动雄安新区原住民与新移民社会融合的基本路径

  社会流动是当今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雄安新区新的产业布局规划将使社会网络更加多元化与复杂化,对社会价值观念产生重大冲击。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过程中的社会融合问题不同于该问题以往的研究,在过去的城市社会融合过程中流动人口多集中于体制外就业,流动人口相比城市原住居民社会适应能力较低。但在新区的建设过程中原住居民因其较低的职业能力素养成为政府的重点关注对象。新区规划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社会融合主体的禀赋差异,流动人口规模、素质对原有社会环境的冲击以及原住居民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性等对融合理论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对于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区的社会融合应充分考虑国家、政府的干预,把握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融合的新特点,重点提升原住居民应对外在环境变化的能力。因此,在新区社会融合问题研究上,我们应打破传统研究视角,从制度、理念、机制等方面寻求突破口,进而推动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彼此间的嵌入和互动。

  (一)加快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消除社会融合的制度障碍

  社会结构对整个雄安新区社会融合进程起着决定性作用。其中尤以户籍制度的作用明显,二元户籍制度的发展使得社会阶层分化,产生“一个国家,两种社会”的现象,部分劳力型移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因此,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成为雄安新区社会融合问题的关键。首先,在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上取消户籍限制,坚持原住居民与新移民一体化发展,防止二元分割,逐步建立雄安新区统一的全民登记证制度,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移民与原住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积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创新市场激励机制与城市管理机制改革,发挥市场规律对劳动力资源的安排和安置,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政策导向,尤其应加强对被动卷入新区建设居民的政策扶持力度,运用开放、包容的新型城市运行机制为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从而为新区社会融合提供制度性保障。

  (二)科学筹划新区建设发展路径,拓宽新区城市接纳度

  社会资本的有效发展是促进雄安新区社会融合的纽带。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大致可分为规划期、建设期与迁移期三个阶段。新移民的迁入为新区的建设发展注入了更多新鲜活力,一方面应看到央企、高校等迁入的辐射力与带动力,同时也应看到社会网络重构过程中所带来的社会融合风险。首先,根据新区发展战略定位,确立“集中+分散”的城市发展模式,在此阶段优先完善新区行政功能、交通等基础设施,合理安排新区发展布局与人口空间分布,为新区社会融合发展提供环境支撑;其次,在国际高端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指引下,完善大学、医疗、城市产业等基础配套设施,以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平台,“智慧型”“服务型”城市综合管理系统为支撑,拓宽新区城市接纳度,加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的社会交往,为新区创造舒适、温馨的工作环境;最后,在迁移阶段摒弃“防范式”管理理念,合理界定新移民与原住居民的福利差别,提升新区城市认同度,全方位保障原住居民和新移民享有均等地获取公共服务的权利和机会,提升新移民与原住居民对新区发展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三)改革发展理念,推动居民观念和素质转变

  发展理念的转变是影响新区社会文化进一步发展的有效前提。雄安新区新的产业布局,对原住居民的工作生活方式带来挑战,对社会价值观念产生冲击,需要加强对原住居民的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促进两种不同社会群体的尽快融合,只有对“源”和“流”两方面协同治理,才能从根本上促进雄安新区社会文化的发展,进而提升新区的社会融合水平。首先,采取“技能+创业”组合培训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岗位技能的培训,尤其是第三产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实名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并突出重点,对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原住居民重点展开技能培训与适应性培训,对新区发展需要的高新技术人才创新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与储备式培训。在全方位开放的基础上,充分促进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的共同发展,建立区企人力资源服务联盟,搭建信息对接平台,确保居民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顺利推进,使居民技能紧跟新区发展步伐。其次,充分发挥政府的宣传教育与非正式组织的促进作用,鼓励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通过水平间的相互交流来消弭彼此间的隔阂,使原住居民树立正确的开放、包容与共享理念。只有发展理念的转变,才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新区社会融合水平。

  (四)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树立“差别化干预”的管理思维

  社会心理因素是促进社会融合关系的形成,从根源上保障雄安新区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创新、包容的雄安新区建设,其核心是促进人的城市化,促进居民对新区建设的认同与接纳。因此,在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应打破传统粗放式城镇化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在社会网络的重新构建过程中树立“差别化干预”的管理思维,使居民共享发展成果,推动新区建设过程中不同力量的融合发展,增强社会认同感。首先,对于不同层次居民实行不同的干预管理标准,对于高素质的新移民应完善高标准公共服务资源,创设舒心、和谐、温馨的工作环境,满足高品质的精神追求。对于原有的劳力型居民,充分保障其住房、社会保障与新区建设的适应性,满足不同层次的工作需要,提升共同融入新区发展的综合素质。其次,满足原住居民对新区建设过程中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的内在需求,提升原住居民的再就业能力,帮助其摆脱对未来生活的迷茫与不安。最后,保障原住居民的经济权益,解决其经济期望值与实际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其经济权益基础上,充分保证其“话语权”。“差别化干预”的管理思维,有助于不同群体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增强其对新区建设的荣誉感与归属感,进而促进新区社会融合发展。

  (五)重构社会保障网络,形成“多中心—组团式”开发模式

  社会保障网络作为社会结构的进一步补充与完善,是推动雄安新区社会融合发展落实的关键之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社会融合关系中原住居民与新移民之间潜在的额外权力与现实合法权益受损矛盾的关键。“官民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是解决当前雄安新区社会融合问题的重要路径,根据居民收入情况与社会发展层次需要,建立“一揽子型”的综合社会保障制度。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居民提出不同的保障路径,切实以保障居民权益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炒房炒地危害行为,加大对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对其土地实行“征租代替征收”的改革制度,对中年适龄居民进行生活性服务业的相关培训,对具有一定知识能力的青年进行高端技术产业培训,提升新区原住居民再就业能力。对于异质性较高的新移民来讲,应借鉴北京等发达城市的做法建立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并根据移民自身情况化解流动性与社会保障缴费周期较长及较高生活品质追求的现实矛盾问题。其次,在雄安新区具体发展规划过程中,用国际高端的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确立“多中心—组团式”的开发思维,形成特色鲜明的功能组团开发,合理调整廉租房的选址与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其功能性,通过各个功能之间的联动发展为新区创造和谐包容的就业环境,以此提升新区社会融合水平。

  综上所述,雄安新区社会融合问题与我国原有社会融合理论有其相通之处,但在政策推动下的雄安新区社会融合也面临其不同于以往的困境,雄安新区大规模高素质流动人口与雄安新区较低适应能力的原住居民间的关系,不同于以往城市社会融合过程中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原住居民与弱势地位的流动人口间的关系,社会融合主体间禀赋的差异、对社会环境适应能力的不同,使得我们应突破原有的“乡—城”、“城—城”流动人口研究视角,改变原有流动人口弱势身份假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带动、主体间互动参与的社会融合新格局,积极推动构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共生融合的新模式。考虑新区建设过程中流动人口与原住居民间的复杂性,从“源”和“流”两方面采取不同政策,尤其关注被动卷入新区建设过程中较低能力素养的原住居民,推动两者间的跨越与共享,进而推动雄安新区社会融合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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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视角下住房政策对新生代农民工迁移的影响研究”(17BZZ028)

  [作者简介]         司林波,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河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燕山大学京津冀协同发展管理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聂晓云,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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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原住居民与新移民社会融合的探讨

2018-08-22 15:24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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