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零”单位要“拧螺丝”“紧发条”

2018年08月15日 07:54   来源:深圳特区报   

  “抽查月月搞,问题月月零,但上级纪委一派检查组,短则一两个小时,长则一两天就发现一大堆问题。”近日,云南省蒙自市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零线索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有些纪检监察机构或部门派驻机构长期交出零线索、零立案、零查处的“三零”答卷,反映出来的是监督缺位,是履职尽责不到位,甚至是失职失责。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雁君(四川成都 媒体人):一个单位或一个地方,在违纪问题上出现零线索、零立案、零查处的状况,如果完全属实,理当让人欣慰。但现实情况中,如此理想化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可能与监督执纪不够严密有关。

  事实上,一些“三零”单位的负责人被约谈后,执纪的力度稍微加大,很多线索便自动浮现出来,足以说明其中的问题所在。监督执纪固然不能搞任务摊派,不能设定工作指标,但倘若不较真,就很可能会出现“三零”假象,让监督执纪落空。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一些执纪者把监督当成了“得罪人”的活儿,存有私心,抹不开面子,其实就是“老好人”思维在作怪。而要杜绝这种情况出现,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只有监督执纪的压力一级一级有效传导下去,才能让那些“老好人”无处遁形。

  罗志华(湖北天门 公务员):收集线索多少条,立案多少件,查处多少人,当然不能成为监督执纪的硬性指标;然而,零线索、零立案、零查处,也同样让人生疑。这是监督执纪的两个极端,都属不正常现象,反倒会使腐败违纪问题在不知不觉中潜滋暗长。

  避免监督执纪走向极端,关键要有扎实的作风,通过广泛发动与动员群众,建立多元化的线索收集渠道;再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和铁面无私的执纪,做到不枉不纵,既无太过,更无不及。

  江德斌(浙江台州 职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贴近民众,经常会接到民众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理应十分清楚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各种作风问题。可部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怕担事,不积极履行职责,未能严格监督执纪,以致出现零线索、零立案、零查处的尴尬境地。

  如此一来,就会令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能虚化,无法形成监督执纪的外部压力,导致基层党员干部缺乏对法纪的畏惧心,不再把纪检监察当回事,各种侵害民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自然也就难以遏制。因此,要对“三零”单位严加问责,以督促其认真履责,将监督执纪效力充分发挥出来,揪出各种问题,及时掐灭违纪苗头。

  (整理:姚龙华)

  基层监督执纪者不能当“不抓老鼠的猫”

  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派驻机关处于监督执纪一线,是正风反腐的“前哨”和“探头”,具有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他们能不能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直接关系到监督执纪能否打通“最后一公里”,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否有保障。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倘若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监督执纪乏力,则无异于是“不抓老鼠的猫”。零线索、零立案、零查处,往往并不是被监督单位真的不存在任何问题,而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看不到问题,或是怕得罪人不敢监督,或是当老好人不愿监督,抑或能力不足不会监督,不管怎么说都是监督者本身出了问题。

  对“三零”单位不能放任自流,而应进行“点穴式”督查,拧拧“螺丝”、紧紧“发条”,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倒逼监督执纪责任落到实处。应建立“三零”纪检监察组织定期通报制度,并不定时、不定点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组织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还要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专门培训,通过不断“充电”,全面提升其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如此双管齐下,才能有效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难题,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姚龙华)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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