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容许外挂成网约车恶意扣费帮凶

2018年08月14日 13:31   来源:东方网   李秀荣

  叫车前滴滴显示费用为8元,到达目的地后,费用却变成了16.09元。近日,一位滴滴司机爆料使用“外挂”软件,可以让车费翻倍,车辆行驶时间越长、路程越远,滴滴计费就越高,“外挂”作假的空间就越大。对道路情况不熟悉的外地人,以及夜间习惯在车上睡觉的乘客是使用“外挂”的司机重点欺骗的对象。(8月13日《山西晚报》)

  滴滴司机使用“外挂”软件,导致车费翻倍,又为滴滴的监管不力问题增添了新的例证。千万不要小看滴滴司机使用“外挂”软件的行为,8元车费涨到16元多还算是“小儿科”。据报料司机称,不用“外挂”的话,一天生意惨淡只能赚300多元,用了之后收入能翻两三倍,轻轻松松七八百元到手,月入两三万元不是问题,简直就是暴利。这显然是对乘客钱财的巧取豪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而滴滴司机使用“外挂”软件,就违背了这些明文规定,何来诚实守信、计量正确、公平交易可言?甚至可以说,此种作弊行为还有欺诈之嫌,是对乘客合法权益的无端侵犯。

  现在,滴滴司机使用“外挂”软件被媒体曝光,滴滴作为平台方首先要负起监管责任。滴滴方面表示,已监控到这种作弊行为,平台还上线了反作弊策略来识别作弊司机,一旦确认立即封号处理,并依据作弊订单金额进行处罚。但愿该表态不是仅应付舆论。滴滴会从司机每笔订单收入中抽成,司机收入越高,滴滴收入也越高,它会放弃“外挂”软件带来的巨大收益吗?

  那位滴滴司机爆料“外挂”软件一事,据说出于良心发现,值得称道。但治理这一乱象,不能指望司机与平台都能良心发现。还要畅通举报投诉机制,不光向平台举报投诉,还要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监管部门也要加大处罚力度,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司机违规收费,每次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这个标准不提高,就不会有杀伤力。

  当然,处罚司机使用“外挂”软件,“外挂”软件不能躲在一边“凉快”。它其实是帮助滴滴司机实现恶意扣费的帮凶。监管部门应顺藤摸瓜,查获与处罚这类恶意软件的始作俑者。据报料者称,这款“外挂”软件APP不能下载,是跟手机一起买来的,好像只有苹果手机指定版本越狱后,由App开发者直接安装到手机上的,每个2000元左右。对这种网络黑产,必须除之。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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