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展板错字连篇暴露了哪些问题?

2018年08月14日 10:14   来源:南方网   张立美

  近日,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文表示,在四川广元口腔医院附近、兴安路北侧摆放了一块四川省运会的宣传展板,可让人看不下去的是,短短4行字竟然错误连连。(8月13日《澎湃新闻》)

  客观地说,在电脑时代,由于很多人习惯使用拼音输入法,稍不注意,一不小心,尤其为了求快,确实容易出现错别字,还很难发现,我们大多数人恐怕都犯过这样的错误。但是,只有区区30来个字的官方宣传展板上竟然出现了4个错别字,这样的错字率实在是高得有点离谱。

  实际上,官方宣传展板出现错别字并非个例,不少城市都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比如,2016年6月,一块由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爱卫办”宣传制作的展板,仅仅是主体文字中就有6处错别字,整个文字内容还有不通顺的地方,让人看了满不是滋味。

  然而,每一次发生官方宣传展板上有错别字事件后,各地政府部门采取的危机公关套路几乎一模一样,不是对宣传展板不知情,就是把责任推给广告公司,让广告公司为错别字背黑锅。这样的推责借口不能说没有道理,毕竟宣传展板不可能由政府部门直接制作,均由广告公司制作。但是,把宣传展板出现错别字的责任全部推到广告公司身上,让广告公司独自背黑锅,显然有失公允,也不能有效防止这类错误的再次发生。

  按照常识,广告公司虽然直接制作宣传展板,但广告公司在法律上终究属于乙方,是受托方,出钱制作宣传展板的政府部门才是处于主导地位的甲方、委托方。这决定了广告公司制作完成宣传展板之后,必须经过甲方的验收才能对外发布。而且,宣传展板上墙作业也需要经过甲方的验收。否则,广告公司拿不到广告制作费用。错字连篇的宣传展板成功上墙对外宣传,足以说明作为甲方的政府部门没有尽到自身应尽的审核责任。

  再者,根据广元市政府今年2月出台的《广元市城区宣传标语设置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设置宣传标语,需取得所依附建(构)筑物产权单位同意,并向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报送设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换言之,在宣传展板上墙之后,只要城管部门进行事后监管,就能发现错字连篇,就能及时要求整改。但有错别字宣传展板依然成功上墙,说明城管部门没有尽到事后监管的职责。

  可见,要避免出现错字连篇的宣传展板、公益广告,最根本的是作为宣传展板、公益广告的委托方的政府部门以及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宣传展板、公益广告内容的审核和监管,及时发现错误并进行纠正。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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