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楼市乱象不能重蹈“罚酒一杯”覆辙

2018年08月10日 07:47   来源:红网   陈庆贵

  6月28日,住建部等7部委联合发文,将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40多天来, 30城中已有11城响应;仅8月8日就有成都、杭州两个省会城市表态,将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9月9日《经济日报》)

  本轮整治行动可谓罕见之严。就打击重点看,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企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就公开曝光看,7月31日,住建部公布一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企和中介机构名单,一系列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楼市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榜,20家房企和中介机构上了“黑名单榜”;就后续跟进看,8月7日,住建部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对参会各城市未来楼市调控提出进一步要求,放出狠话:“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毋庸讳言,房地产市场乱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其反复性、传染性和破坏性而言,堪称沉疴痼疾级顽症。要不要重治不是问题,久治不愈愈治愈烈才是问题。事实上,在历年N次的楼市调控中,“治理乱象”“ 整顿秩序”都是不曾缺位的关键词。之所以整治效果不彰,固然成因复杂,但一些地方“罚酒一杯”手下留情,致使“拳头打在棉花上”,不能不谓之共性教训。处罚固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但须知,手段不给力,又何以实现目的呢?

  举某地说事,某地产商就其开发别墅项目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一辆奔驰S系汽车。日前,当事人组织前10套别墅认购者抽奖,现场由一名认购者抽取价值为92.8万元的奔驰汽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区区10万元,仅相当于奖品汽车价格的一个零头,与地产商卖别墅所获巨大利润相比,更是九牛一毛甚或可忽略不计。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部门在罚则适用裁量上,显然失之畸轻。请问,如此相当“罚酒一杯”的温柔处罚和几可忽略不计的违法成本,又怎么能让违法开发商长“下不为例”的记性呢?

  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距政治局会议仅7天,住建部就在沈阳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明确对楼市调控不力的城市坚决问责,并提出了楼市调控的重点和具体目标。相关负责人指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综合施策,把地方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稳定。实现“三稳”目标的前提是,必须先治理楼市乱象将秩序整治好;治理楼市乱象将秩序整治好的前提是,必须毫不留情重拳出击,让作奸犯科者得不偿失,进而长“守规则”的记性。总之,治理楼市乱象,绝不能重蹈“罚酒一杯”覆辙。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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