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车被贴条 什么才应是被关注的重点?

2018年07月30日 11:06   来源:南方网   雷钟哲

  前两天,西安市沣惠南路上多辆警务用车被交警“贴条”,引起了路过市民围观拍照。西安交警高新大队的民警在巡查中,发现沣惠南路上西安特警支队门口的部分车辆存在违停的情况,其中一些车辆是警务用车,交警对违停车辆贴上了违法行为告知单。(7月30日《北京青年报》)

  这种事情以前也有,每次都能引起刷屏。原因无他,就在于执法公正,就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人人愿意看到的情形。但实际上,这种情形处罚很少,都会在执行公务中的太极推手下化有为无,表现出事实的不公平。所以,人们对这类贴条,都有审丑疲劳或者就那么回事的感觉,希望看到透明的处罚。

  警车执行公务,可以享有社会车辆不能享有的特别通行权,比如“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却没有违停的权利。机动车——包括警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除非是依照法律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也就是说,警车违停,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该罚款罚款,该扣分扣分,没有法律之外的特别权力。真正这样做了,就能提高整个社会的公信力,让法律令人信服也更有权威。反之,就会像老百姓说的那样,法规是红苕,熟人是软的,生人是硬的。现实生活中,谁见过警察被扣分罚款的事情?所以,警车贴条不是重点,重点是是不是进行了认真而不是敷衍的处罚。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这是卢梭的一段名言。人人——包括执法人员——敬畏法律,法律才能发挥最大效用。而敬畏,就来自对每一次违法违章行为的认真查处中。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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