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民”到“个人”, 一词之变的深刻意蕴

2018年06月28日 07:02   来源:南方日报   子长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送审稿)》于6月26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媒体注意到,较之现行《条例》,修订送审稿的一个明显变化是将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这意味着修订后的《条例》将放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使今后将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纳入国家科技奖励的范围成为可能。

  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必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数次与外国专家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引进国外智力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2016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扩大人才开放”作为一项明确的基本原则,要求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作为一项国家级奖项,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奖励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放宽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不仅使评奖更符合新《科学技术进步法》精神,更传达了“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的鲜明人才导向。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近年比较知名的获奖者包括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特聘教授、哈佛大学医学院终身教授施扬,理论物理学家、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斯坦福大学物理系教授张首晟等,前者依托复旦生物医学研究院,共建起复旦表观遗传学中心,推动了表观遗传学在中国“落地生根”,并跻身世界一流;后者与清华大学薛其坤教授合作,在三维拓扑绝缘体材料新奇性质的观测和量子反常霍尔效应的实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使清华和国内相关单位成为该方向国际领先的研究团队。这些案例生动地表明,完善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对推动我国科研水平不断进步乃至实现国际赶超极为重要。

  此外,前不久国内也出现了诸如清华大学教授颜宁“跳槽”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北京大学数学家许晨阳远赴麻省理工学院担任教授的现象。无论是颜宁的“想换一个环境重新挑战自己”,还是许晨阳的“去世界顶尖的地方看看,不代表不回来”,这些是个人选择,也是全球化的今天科研人才跨国流动的寻常现象,但同时也提醒着我们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的重要性。为此,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必须健全工作和服务平台,对引进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他们深度参与国家计划项目、开展科研攻关;必须完善引才配套政策,解决引进人才和外籍人才的后顾之忧。

  去年12月,科技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外籍科学家深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探索科技开放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鼓励外籍科学家领衔和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这预示着,未来很可能会有更多外籍人才出现在我国重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创造的参与者名单里。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获奖,不过,对科研创新者予以公平公正的对待和认可,则体现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价值取向。就此而论,修订送审稿中奖励对象从“公民”到“个人”之变,无疑富有深刻意蕴,也必将影响深远。

(责任编辑:臧梦雅)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