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险让失能老人尊严养老

2018年06月21日 10:50   来源:南方网   黄齐超

  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正在中国逐步推开,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两年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指导意见,在青岛、上海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最近,试点城市之外的地区也开始引入长期护理险,受到居民的广泛关注。(6月20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社会老龄化已经是不可逆,养老问题是无法回避的社会性难题。较之于普通老人的养老渴求,失能老人更需要一份有尊严的养老保障。“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老人身体和心理上的痛苦自不必说,由此给子女带来的养老压力和经济负担,也是家庭必须面对的残酷现实。

  中国特殊的家庭结构,导致养老成为沉重的家庭负担。再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患者比率提升,失能老人数量日益增多。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超过4000万人,其中重度失能老人占相当比例。大家知道,失能老人属于“医养结合”,需要专业性强的护理,而子女的护理难以达到专业。从这个层面看,失能老人的尊严养老,需要社会化服务。

  那么,如何解决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呢?一项新的保障正由试点逐步推开,它就是——长期护理险。由试点经验看,这项社会养老保障针对的就是失能老人,长期护理险是一种社会互助、资金共筹的养老保险机制,为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的康复式养老。也就是说,如果民众参加了这项保险,一旦因病失能,成为了失能老人,即可享受到保险企业提供的长期护理。显然,参加这项保险的失能老人,生活质量必定会提高,尊严养老不再是梦想。

  目前看,长期护理险还处在探索阶段,不完全属于保险性质,而是有政府兜底的保障性服务的意味。比如,一些老人原本没交保费,失能之后才想到参加,也被允许;而且,一些试点区的政策是,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无需另交保费,即可参与长期护理险。这些好措施当然是为了照顾参保人员的利益,不过,保险要健康运行,就必然要考虑到资金的长期良性运作。所以,我们更希望长期护理险按保险的套路出牌,而不能全靠政府的兜底。

  很多人对长期护理险充满了期待,把它比喻为社保体系中的“第六险”,这一点都不夸张。在笔者看来,长期护理险可以仿照新农合的路径走下去,让民众看到它的优点、优势,积极参保,增加覆盖面。如果 “第六险”发展良好,社会化护理机构也必定随之发展。老人失能后,保险公司提供资金,然后由定点的专业护理机构提供长期的养老、护理。

  当然,长期护理险是个新鲜险种,应允许有试错,需要保险企业进一步的优化。再者,筹资、责任界定、失能等级标准制定等也是目前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更重要的是,收支平衡是良性发展的根基。诚如专家所言,它应逐步建立一个独立的筹资体系,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适当划转、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

  概而言之,长期护理险,能给失能老人一份尊严养老,所以,我们期待着它早日成为社保中的一个标配,从试点区走向全国,从城镇医保人员走向农村参保人员,像社会医保那样全覆盖。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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